【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2.02.10 02:58 pm
新學期開始,又得繳學費了。今年起,勞委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條件放寬,而且獨力負擔家計或子女愈多,補助也加碼。新制下周三 (15日)開始受理申請,只要是非自願離職滿1個月,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勞工,家庭收入114 萬元以下者,子女就讀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就可申請。
為擴大照顧失業勞工,馬英九總統選前接見工會代表時,釋出放寬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利多,將申請就學補助資格由原本非自願失業6個月以上,放寬為1個月以上即可。此外,如果是獨力負擔家計,或是就讀高中職以上子女2人以上,每名子女補助加碼20%。
新學期開始,新制也同步上路。勞委會宣布,100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下周三起開始受理申請,至3 月20日截止 (以郵戮為憑)。
補助標準,每名公立高中職(含5專前3年)3000元,私立高中職(含5專前3年)5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含5專後2年)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含5專後2年)10000元。
如果符合獨力負擔家計 (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以及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者,加給20%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