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何秀玲】 2011.09.02 04:11 am
企業跨足兩岸,在人力資源的運用上,必須注意兩岸差異,人力資源部門不再是傳統處理行政事務的角色,而是成為協助企業獲利和提高公司營業額的輔助者,企業也必須注意人才的「三三二法則」,選才時就該想好留才方法,讓人才得以發揮。
近年來大陸全面性缺工,曾擔任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遠通國際經營顧問公司總經理蕭新永認為,企業之所以會缺工,應該檢討是否是公司管理不到位。內部沒有預先規劃,臨時才要找工人,很難找到想要的人員,自然容易產生缺工的現象。
公司應提供培訓的課程,若沒有培訓,員工不了解公司運作為何,自然也不願意留下,員工會離開是很正常的事。蕭新永提到中國有「三三二法則」,顯現員工在每個階段,對於企業組織的期待。
第一個三,是指當初面談時,給予員工的條件與承諾,若三個星期內沒有兌現,員工就會離職。另一個「三」,則是三個月試用期,員工等待三個月,若公司對於當初的承諾沒有實現,同樣會離職。「二」,則是兩年後,沒有升遷機會,一樣會離職。因此在選才時,就必須想好留才策略,員工也不會因為期待落空,
蕭新永提醒,台灣主管和中國員工間,最好不要產生上下階級的觀念,用服務代替管理,也就是將管理轉化為服務的形式。過去的台商用軍事化的管理,未來應該用溝通代替命令,主管應用自己的同理心,站在對方的立場著想,才能避免衝突,化干戈為玉帛。
人資程序必須有明確的制度規範,代替口頭協議。例如招聘員工的注意事項,掌握員工未來的工作去向、在公司工作的任用、與到離職都要有明確的規定,假設沒有規範,人資難以掌握員工的動態。
蕭新永表示,在兩岸交流頻繁的情況下,台灣人應把握機會,要在關鍵時刻做出關鍵決定,發揮自己的能力。他說,選擇成為發揮實力的「人才」,或只能聽令別人的「 奴才」,都是取決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