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8.10 05:54 am
男子邱昌平在媒體刊登徵才廣告,卻向打電話求職的未成年少女謊稱可安排模特兒試拍等,將人誘騙到旅館、MTV等處陪客,再現身對少女猥褻、性侵,共計有16名少女受害。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15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原本開設電腦公司的邱昌平5年前在媒體上刊登徵才廣告,也曾在人力銀行上刊登求才廣告,鎖定14至16歲的女性求職者,當少女打電話求職時,邱先自稱是「小陳」,又佯稱已無缺額,但可提供網拍模特兒試拍、陪男客看電影等職缺,誘騙少女上門。
被害少女依約前往約定地點後,邱昌平又假扮以男網友身分現身,將少女帶往旅館、MTV強行猥褻、或與少女從事性交易,若少女不從,邱男便強行性侵,並將過程錄下。被害人因不甘受辱,報警處理後,警方共查出有十六名未成年少女受害。
法院判決嚴詞批評邱昌平正值壯年,竟為逞變態色慾,對不明世事、上門求職、性觀念未臻成熟的未成年少女性交、猥褻,並拍攝種種性交、猥褻影片及照片,毫無人性、手段惡劣,嚴重危害被害少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敗壞社會善良風氣莫此為甚。
一審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邱姓男子有期徒刑11年。檢方提起上訴後,高院合議庭也認為一審量刑過輕,改判15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