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張明慧、黃福其、蔡容喬/連線報導】 2011.06.24 02:55 pm
勞委會拒絕下放勞動檢查權給地方政府,並點名新北市、高雄市爭權爭得最凶。甫升格的新北市表示,已按既定期程籌組勞動檢查處,不但組織、員額獲得銓敘部核定,且預計8月正式成立。新北市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勞動檢查攸關新北市190萬名勞工工作安全衛生環境,新北市與中央是合作關係,絕對不是競爭關係,市府會繼續與中央溝通。
高雄市縣市合併後,勞檢處和勞委會南區勞檢所的勞工業務出現一市兩制問題,高雄市勞工局長鍾孔炤說,市府僅能執行勞動條件檢查,卻無勞動檢查權,且縣市合併後,調查事權還在南區勞檢所。然而重大工安事故發生,勞工局人員仍須趕到轄區坐鎮,行政資源嚴重浪費,中央何不下放檢查權。
新北市勞工局長高寶華說,新北市有190萬勞工,居全國之冠,維持勞工工作環境的安全衛生非常重要。而且勞檢處組織、員額早已獲得銓敘部核定,員額為85人,雖然勞委會至今尚未同意下放勞檢權,但新北市勞檢處同樣會成立。屆時勞委會也可減輕負擔,提高服務品質,應是「多贏」局面。
據悉,雖然勞委會並未授權新北市府進行勞動檢查。不過市府仍自今年起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到營建工地執行勞動安衛檢查,累計檢查137次、開具114張限期改善書、23件罰鍰,每件罰3萬至10萬元。市府說,這半年來,確曾出現雙方先後到同一工地安檢的情形,市府若發現中央剛安檢限令改善,就只安檢而不再處分,倒是市府若安檢限令業者改善,中央也會再安檢並視情形限令改善。
「有權無責 怎維護勞工安全」
高雄市勞工局長鍾孔炤表示,依現制遇上工安事件,勞工局勞檢處只能要求雇主提供勞動環境資料,卻無權進入勞動現場調查,更別說針對違規案件裁罰。身為地方主管機關,在「無權有責」的尷尬情境下,如何能維護勞工權益與勞工安全?
鍾孔炤說,地方政府有能力,員額經費也到位,南區勞檢所既然強調沒錢沒人提撥給地方政府,連檢查設備都是外包給民間公司,那為何不乾脆由地方自理?
台中市也正在極力爭取勞動檢查權,副市長蕭家淇說:「台中也成立自己的勞動檢查處了,我們不是二等直轄市,中央本來就該釋權!」
蕭家淇指出,目前台中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編制已有21人,台中市府正準備再擴編達到90人,就是希望自行對廠場做勞動檢查工作,會極力向中央爭取。蕭家淇表示,除了勞動檢查權,連就業服務的業務,中央與地方也重疊,有時還造成「互搶生意」的情形,也會趁此跟中央區隔,以免權責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