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2011.06.14 03:25 am
泰國普吉島台商會長莊川進昨天指出,在泰國行騙的台灣人中,有不少是求職青年,詐騙集團以到當地考察名義,將年輕人騙到泰國,被集團控制,不得不參與作案。
他表示,剛開始,泰國政府以洗錢罪重判這些台灣人,有的被判到20年徒刑,經我方駐泰代表處不斷溝通,目前都被判1~2年,原本有百人在獄中服刑,因服刑期滿,陸續回到台灣,目前剩30多人。
目前正逢畢業季節,不少學生畢業或利用暑期打工,屏東縣警方提醒求職青年或家長多加注意,避免踩入詐騙集團陷阱,被詐騙集團利用,誤觸法網。在普吉島經營船隊及鮪魚拍賣的莊川進,在泰國當地擁有豐沛人脈。
他昨天表示,泰國政府對台灣人在當地詐騙,一旦抓到嫌犯,以洗錢罪審理;連替人盜刷信用卡,也被認為洗錢,由於洗錢在泰國屬於重罪,有台灣人因此被重刑20年徒刑。經我駐泰國代表處與泰國政府溝通、協調,泰國政府終於讓步,對這類型犯罪案,依涉案情節,判徒1~2年,但還是要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