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燕華、羅建旺/宜蘭報導】 2011.05.04 02:43 am
23歲的何金樹把經營的旺來人力派遣公司變成強盜窩,去年暑假指揮招募來的青少年員工偷車、搶銀樓,宜蘭地方法院昨天判何有期徒刑20年,蘇姓大學生等人分別被判7至12年。
同案的蘇姓青年已上了大學,他雖只擔任把風,但因是共謀,被判刑7年,他的高中老師昨天驚訝地說,蘇生上月回校看老師,也沒想到會被判得那麼重,蘇生在大學成績不錯,看得出來他的悔意,希望司法能夠多考量一些人的部分,而不是只考量法條的部分。蘇生的家屬則低調不願表示意見。
判決書指出,經營旺來人力派遣公司何金樹等人因缺錢花用,預謀犯案,去年6月26日到同年7月24日,何分別指示林姓員工共9人,在宜蘭市等地偷機車或車牌,以備當強盜及犯案工具。
何金樹陸續指示員工,埋伏在蘇澳、壯圍郵局旁,行搶楊姓、李姓提款人,所得10多萬元贓款朋分花用;他們甚至破壞監視器,分持西瓜刀、鐵鎚行搶宜蘭市某家銀樓,後因警鈴大作,才倉皇逃逸未得逞。
宜蘭地方法院依強盜罪判何金樹20年,洪姓、郭姓、簡姓、林姓及蘇姓大學生,分別判7至12年有期徒刑,另外江姓員工則判3年10月,黃姓、林姓少年另由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