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2010.07.28 04:51 am
想出國打工度假的國人要注意,目前與台灣簽署打工度假協議的僅有紐西蘭、澳洲、日本和加拿大,若報名的「度假打工團」或「打工遊學團」目的地非此四國,要釐清申請簽證的種類,不要誤觸移民法規,被遣返回國。
外交部官員表示,至沒有打工度假協議的國家,申請者入境後若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的行為被查獲,除了面臨遣返,還會留下不良紀錄,影響日後入境該國的權益。
舉例來說,王小明若申請美國學生簽證,在美國念書期間只能在學校找些兼差的工讀;若跑去餐廳或賣場打工,就是「黑工」,被移民局查獲的話,可能喪失學籍,且須立即出境。
外交部官員表示,組團行程通常簽證都由旅行社「統包」,報名者可能出發當天,才拿到附上簽證的護照;報名者最好馬上上網或致電駐台機構,確認自己簽證的種類無誤,打工度假才能「做得安心,玩得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