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0.07.14 02:50 am
機械公司莊姓老闆在網路上詆毀顧姓員工,稱「我僱請的徒弟手腳不乾淨,每天都短缺錢」,被判處拘役20日。但顧姓員工的生活、求職、工作都遭受嚴重挫折感,訴請損害賠償,台中地院查出莊雖未點出身分,但公司僅有一名員工,廠商均知徒弟就是顧姓員工,昨判決莊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
莊姓老闆去年10月1日,在「心情日記」網路上刊載「我僱請的徒弟竟然手腳不乾淨」、「讓我很失望,每天會短缺100元;重點是給他方便,他都開始隨便,還手腳不乾淨」。
此事發生後,顧姓員工無法在莊的公司上班,因他必須與廠商接洽,廠商都在台中工業區內,與莊的公司有往來,他只好至外地求職。
顧姓男子強調,他在台中生活10年,周遭朋友與莊相識,此事之後感覺大家與他逐漸疏遠,而莊雖答應公開澄清,還原真相,但至今無也未補救,他才請求損害賠償。
莊姓老闆說,台中工業區廠商近1000家,與他有生意往來僅30家,都由他親自出面處理,且他在案發後即上網站澄清,顧也向他感謝。
法官查出,莊的公司僅有員工一人,且來往廠商點閱網頁,均知所指手腳不乾淨的徒弟即是顧姓男子,但顧姓男子請求賠償65萬過高,判決莊給付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