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星君/屏東報導】 2010.05.14 03:34 am
屏東地檢署去年7月應法務部規定,辦理社會勞動人業務,聘12名觀護佐理員,由人力派遣公司外包,卻發生人力派遣公司以言語恐嚇佐理員,不捐出部分薪資將解約,甚至高薪低報給勞工保險局,影響佐理員權益,經離職佐理員告發,屏檢將派遣公司陳姓負責人等3人依涉嫌偽造文書、恐嚇取財罪提起公訴。
陳姓負責人否認用言語恐嚇強迫佐理員捐款。起訴書指出,人力公司與地檢署合約從去年7月到12月底,人力公司要求佐理員簽合約,捐出薪資的2108元,自付保險費,再以捐款名義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