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2010.02.10 04:02 am
屏東縣警局張貼防詐騙宣傳單,民眾看到內容說「怎麼和我接到的一樣!」趕緊向警方報案。
記者陳崑福/攝影
屏東縣警局刑警大隊避免民眾被騙,深入各鄉鎮公所、各級學校、社團進行反詐騙宣導,在村里辦公處、社區、便利商店等處張貼詐騙集團的詐騙手法,提醒民眾不要受騙上當。「我就是接到這種法院通知單耶」,有民眾看到立即向警方反映,發揮宣導功能。
屏東縣警察局長宋孔慨說,警方利用目前春安工作進行密集宣導,發現詐騙集團得知警方全力宣導反詐騙,已收到預防效果,先前利用人頭帳戶及在報紙刊登假公司騙取求職民眾郵局、銀行帳號、密碼、金融卡方式,已被破解。
宋孔慨說,詐騙集團因此改到大陸或香港購買人頭帳戶或直接到各縣市就業服務中心,佯稱替民眾找工作,騙取民眾金融卡、密碼及帳號做為人頭戶,這是新的詐騙手法,值得民眾注意。而民眾欲匯款到國外,金融機關應該再做確認,以免民眾被騙,海外帳戶凍結困難,易被詐騙集團得逞。
刑警大隊長蔡春信表示,日前40多歲的王姓縣民到屏東市就業服務中心登記求職,在中心外遇到一名男子,男子藉機搭訕,佯稱幫他找工作,要他拿出銀行帳戶、金融卡及密碼,以便在公司為他辦理轉帳,王姓縣民信以為真,相當感動,將金融卡及個人資料交給對方。結果他的帳戶被用來行騙,有5人受騙,警方通知他到案說明,他才知道對方是騙徒。
另外,70歲陳姓退休公務員日前接獲假檢警以他涉及境外洗錢名義,要陳將錢匯到指定帳戶保管,陳依指示匯出260萬元,查覺有異後向反詐騙小組報案,因詐騙集團戶頭是香港匯豐銀行,錢已被領走。
宋孔慨提醒,銀行承辦人員若發現民眾匯款到海外,應用心再詢問匯款人,以及時遏阻民眾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