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榮/員林報導】 2010.02.04 03:43 am
彰化縣花壇鄉民陳朝丕,人如其名,講話很臭屁,四處誇口人面很廣,可以幫忙安插到公家機關上班,趁機索取活動費,有3件舊案被法院判刑通緝,卻因犯新案被捕。
陳朝丕(56歲)2年前知道謝姓男子急著找工作,誇口跟某政壇人士是麻吉,謝姓男子信以為真,請他吃飯,陳朝丕開口索取活動費27萬6千元,但謝一直等不到好消息,才知被騙,向彰化地檢署提出告訴,法院判刑3個月確定。
去年2月間,陳朝丕得知洪姓拜把兄弟想幫小孩找工作,洪的朱姓鄰居也想幫丈夫和兒子找工作,陳朝丕誇口跟台中市政府、台灣菸酒公司的高層很熟,又騙了活動費6500元、1萬4000元、5萬5000元。上月底,台中地方法院依2個詐欺取財罪各判有期徒刑2個月。
陳朝丕未到案被法院通緝期間,又騙了江姓男子活動費105萬元。去年12月16日,江姓男子確認上當,報警逮人;陳朝丕憑一張嘴到處騙錢,才啷噹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