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台灣失業勞工聯合總會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台灣失業勞工聯合總會】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勞資爭議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資方「奧步」 大玩離職違約金
 瀏覽696|回應0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 2010.01.01 03:00 am 
 
去年全球金融海嘯,經濟不景氣,不少雇主為了節省支出,頻出違法「奧步」。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協助申訴的勞資爭議,以未依法給加班費、社會保險項目的比率提高,而「離職違約金條款」更是去年雇主省錢新寵。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委劉侑學說,去年共協助一百十件勞資爭議申訴案,雇主違法項目前五名分別是「國定假日工作,雇主沒給兩倍工資」、「未依法給加班費」、「未依法幫打工族保勞保、就保,和提撥退休金」、「時薪未滿九十五元,月薪未滿最低工資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以及離職違約金問題。

「離職違約金是雇主的最新奧步」,劉侑學表示,今年共接獲廿五例離職違約金的協助申訴案,有人工作不到一個月,覺得不適合離職,就要賠償三、四個月薪水的違約金。較誇張的是桃園一位髮飾店店員,不但簽下八萬元違約金本票,還簽了五十萬元競業禁止本票。

離職違約金本意是保障資方培養、教育勞工的成本,但九五聯盟認為,近年已被濫用成剝削勞工的手段,無論雇主有沒有提供教育訓練,都有雇主要求賠償違約金。

劉侑學說,勞基法修法草案是有離職違約金事項,擬要求雇主須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才可訂最低服務年限,如果離職不是可歸責於勞工的事由,勞工不必付違約金。

聯盟呼籲政府應比照日韓,勞動契約禁止訂違約金條款,因為雇主的教育訓練很難認定,且可能會想辦法逼勞工自行離職。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3769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