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09.08.17 03:50 am
有精神障礙的王姓男子看報應徵工作,誤認對方是好人,作著百萬年薪、保障底薪3萬5000元美夢,不料竟遇上「惡老闆」以他的名義申辦現金卡、信用卡,甚至用他的房屋借貸近百萬元花用,一個多月被「騙」走160多萬元。
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罪起訴他的老闆郭瀛豪、曾子芸,兩人強調因他們信用不佳無法辦卡才借用王的身分,他們曾詢問王「可不可以」,王答稱「喔」,他們認為已經同意,遂用王的身分辦卡,而拿王的房屋借貸百萬元是當成王入股公司的入股金,並未詐騙。
不過檢方認為,王姓男子有精神障礙,辨識能力不足,郭、曾以王名義借錢也未償還,認定有詐欺取財的犯罪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