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台灣失業勞工聯合總會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台灣失業勞工聯合總會】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相關新聞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勞委會主委下台 官員簽約同進退
 瀏覽2,121|回應1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9.06.19 03:29 am 
 
勞保局總經理蔡吉安下月屆齡退休,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勞保局是勞委會所屬國營事業,負責人等於「準政務人員」,因此下屆的正副總經理、主秘,及勞保監理會主委、專任委員、主秘都必須簽署承諾,一旦主委下台,也要跟隨請辭。

外傳職訓局長陳益民接掌勞保局,王如玄不願證實。

官員透露,王如玄要制訂「承諾共進退」內規,是去年政黨輪替後,民進黨時代任命的副總經理賀端蕃、主秘陳鴻達、勞保監理會專任委員唐雲騰「抗退」,最後免職。三人不但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還強調離職事由是「政治迫害」,並向行政院提出訴願,最後敗訴。

人事局官員表示,王如玄此舉並沒有違法。
 
退場機制/勞保局前副總:政治迫害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09.06.19 03:29 am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上任後,將前朝官員勞保局副總經理賀端蕃、主祕陳鴻達、勞保監理委員會專任委員唐雲騰三人免職,引發三人強烈反彈,其中兩人事後申請失業給付,後來還傳出兩人在離職理由載明「政治迫害」。三人後來並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但遭敗訴。

賀端蕃是陳菊擔任勞委會主委時的主祕,唐雲騰則是當時的主委辦公室主任,陳鴻達是李應元擔任主委時調升勞保局主祕,三人都是民進黨執政時期進入勞委會、勞保局任職,但在新政府上台後,並未隨廖碧英離職,經多次暗示後,王如玄最後予以「免職」,一度引爆風暴。

據了解,三人遭王如玄免職後,其中唐雲騰屬於公保身分,賀端蕃、陳鴻達都具勞保身分,兩人都去申請失業給付。因為過去勞保局高層都屬公保身分,因此兩人還創下「前副總」、「前主祕」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紀錄。後來媒體還曾披露賀端蕃申請失業給付填具表格時,大剌剌在離職理由上寫上「政治迫害」,雖然事後無法證實,卻也可以看出三人的不滿清緒。

唐雲騰等人對於遭免職一事,事後曾進行政救濟,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但行政院判定敗訴。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3491194
 回應文章
退場機制/王如玄:建立制度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09.06.19 03:29 am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針對勞保局、勞保監理委員會主委等職務訂定「退場機制」,要求與勞委會主委同進退,王如玄受訪時證實是她要求訂定。她強調,一切都是為了建立制度,並非針對任何個人,她希望未來任何接任主委的人都可以有完全的任命權,不會製造困擾。

對於勞保局總經理人選,王如玄不願透露,她說,院長還未批准,她不方便說,而且新人選9月才會上任。

王如玄說,「只要是我任命的,都有簽切結書」。至於有人不願簽切結書,王如玄也坦承,她知道「簽切結書部分,並未完全落實」,她說,有些人的確本來是文官升任,一旦她異動跟著提辭呈,如何保障文官權益,她希望設計一套制度解決。

王如玄不否認制度建立來自之前處理前朝官員爭議,她說,公務員有公務員的用人與法規,政務性質則完全不同,「空降部隊的人應該很清楚知道自己是怎麼來的」,因此公務人員的身分取得,不應因為政務官而破壞。更重要的是,她希望每一位新任主委都可以有充分的人事任命權,因此「建立制度比處理人事問題更重要」。
 
冷眼集/當鐵娘子撼動鐵飯碗…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特稿】 2009.06.19 03:29 am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自訂內規,規定勞保局、勞保監理會高層人事「退場機制」,希望建立政務任命人員隨首長異動總辭的政治慣例。儘管從責任政治原則,政務官進退應是民主運作常軌,但是在酬庸當道的台灣,瀟灑下台身影難尋,訴諸一紙行政命令建立制度,既無奈又諷刺。

目前行政院訂定的「行政院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遴聘要點」,只規定國營事業董事長為負責人,總經理為經理人,若負責人異動時,經理人隨同離職,也就是董事長走人,總經理就要跟進,但是這項辦法並未規範國營事業首長應隨同上級部會首長同進退,例如經濟部所屬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不必然跟著經濟部長異動。

由此來看,勞委會的內規,更進一步要求所屬事業單位主管應與勞委會主委同進退,意味主委一旦異動,附屬單位首長都要一起總辭,訴諸的規格與道德標準都較現行國營事業規定更嚴格。

從實務上看,部會首長本來就有政治人事任免權,只是法律出身的王如玄,對師出有名更重視。此套制度若要擴大適用到所有國營事業,衝擊最大者,無疑是從內部升任負責人或經理人的文官系統,進而排擠內部升遷誘因,造成人事長期處於不穩定狀態。但是如果對照台灣各政黨上台後,對專業附屬機關毫不避諱以人事酬庸,「退場機制」的必要性似乎也不宜全盤否定。

即使是國營事業,都不應放棄追求專業績效的目標,但是台灣的「國營事業」,只見「國營」的窠臼與包袱,卻不見「事業」的合理績效,即使虧損連連,紅利獎金照拿不誤,社會形象欠佳,雖不見得全是負責人、經理人的怠惰,但與其高層任命成為政黨人事「疏洪道」絕對有關,正本清源若不能回歸專業任命的本質,則「退場機制」也只能算是最低的道德門檻。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349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