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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勢強抱應徵女 水晶商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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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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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2009.06.18 03:51 am 
 
在高爾夫球界小有名氣的黃姓水晶商人,被指控對前往應徵的林姓女大學畢業生性騷擾,15日被北縣勞工局性別評議委員會裁處10萬元罰款。

據了解,40多歲的黃姓商人常上電視講解水晶功效,涉嫌對畢業後第一次求職、到他公司應徵美工的林姓女子性騷擾,還按被害人履歷表上所留的電話,數度約被害人見面。

被害人不甘受辱,事後找哥哥計誘黃出面,準備給黃一點教訓,雙方在路邊拉扯時,被路過的海山警分局偵查隊長洪振發發現,帶回分局了解,因林女堅持告他性騷擾,警方將全案移送北縣勞工局調查。

林女在勞工局調查時說,她今年3月到黃的公司應徵,黃以買便當做藉口支開員工,接著問她有沒有男友等私人問題,得知她男友在工廠工作後,竟說「妳的胸部是要給手粗糙的男人摸,還是給像這種手光滑的摸?」,並三度作勢要抱她。

黃被拒絕後,還播放電視台訪問他的影片,強調他是有錢的名人和北市警局顧問,在北市可橫著走。她佯稱願和黃做朋友和吃飯,才得以脫身,事後找哥哥計誘黃外出要教訓他。

黃在北縣勞工局調查時承認以言語對林女性騷擾,但辯稱是要鼓勵林女力爭上游、找個好人家嫁了;作勢要抱林女,也只是想給她一個「愛的抱抱」,沒有其他意圖。黃的說法被勞工局性別評鑑委員斥責「太離譜」。

勞工局說,黃懷疑遭林女仙人跳,還找彪形大漢要修理他,在警局未控告對方妨害自由、恐嚇,是為了不想讓家人和朋友誤會,造成無謂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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