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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勞工新制 五一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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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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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09.04.30 04:45 am 
 
明天是五一勞動節,將有多項關係勞工權益的新政策上路,包括弱勢勞工失業給付延長、育嬰留停津貼、成立勞工權益基金補助訴訟生活費、擴大勞基法適用範圍等,大陸及外籍配偶可加入就保等。

由於就業保險法修訂,弱勢勞工(四十五歲以上、身心障礙等)的非自願失業給付,將由原本的六個月增加到九個月;失業勞工若有受其扶養親屬,每一人可以增加給付十個百分點,最多由投保薪資六成增為八成。

就保法修正案也規定育嬰留停假期間,可以申請生活津貼,額度是投保薪資的六成,父母各可領六個月,但不得同時領取。

另外,已經取得在台工作證的大陸與外籍配偶,可以加入就保;就保加保年齡延至六十五歲。

預計今天將由行政院長劉兆玄正式宣布的「勞工權益基金」,將提供勞工在勞資爭議訴訟中的法律扶助,包括訴訟扶助與必要生活費用補助:如果經濟條件弱勢的「無資力」勞工,可以申領勞保投保薪資第一級(每月一七二八○元)的六成,最多六個月。

在勞基法適用範圍方面,將社會團體聘用員工納入,總計受惠團體達三萬個。另外職業病認定方面,新增四十二項病種,包括SARS、禽流感、登革熱等。未來特定職業種類的人罹患相關疾病,可以直接申請職災給付,不需經委員會的個案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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