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錄:記者李祖舜、李光儀】 2009.04.20 02:23 am
立委呂學樟:
立委呂學樟。
攝影:記者陳俊吉
最近我的辦公室接到不少屆退公務員人電話,指考試院規畫公務人員延後退休,打亂他們的生涯規畫,無所適從。但因應人口老化和少子化,從七五制改成八五制,確實比較貼近實際,方向也是正確的。但在推動改革時必須顧及法律的信賴保護原則,以及現職公務人員的感受。
要延長公務人員退休年資採計上限,除了因應人口結構問題,減少政府支出也是考量之一,但也會無法促成公務體系的新陳代謝,尤其是在不景氣的年代,很多人投入公職部門,但鼓勵延退、久任,公職的窄門愈來愈窄,應該建立配套措施,例如公務人員淘汰機制,才不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
爭議措施 設法補救
公務人員退休再任停發退休金的問題,我認為如果沒有設限,有些政府捐助的法人及轉投資事業,往往淪為酬庸退休官員的途徑,也讓這些人坐領雙薪,既不符合公平原則,社會觀感也不好。
至於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十八趴,是政府當初的承諾,但現在一再遭到有心人的操作,所以必須讓十 八趴法制化,要求政府承諾履行,也讓社會大眾了解,這不是不公不義的措施,除了替代方案要合理,也要讓權益受損的公務人員可以接受。
不過,我發現此次修法沒有對現行改革措施所造成的爭議,作完整的補救,在改革方案中,沒有提到退休公務人員換約所得差額損失的補救問題,有點將錯就錯,在法案法制化通過前,公務人員退休或換單者,其差額應由政府補足,並由銓敘部與立院議事處進行協商,才符合信賴保護原則,也符合程序正義。
所得替代率 不算高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鐘昱男:
人事局副局長鐘昱男。
攝影:記者陳俊吉
這次銓敘部改革方案考慮的層面很廣,現在國民平均壽命是七十八歲,但公務人員平均退休年齡卻是五十三歲,中間有很漫長的時間,退休公務人員支領月退金對政府財政支出是很大的負擔。將七五制改成八五制,面可以避免浪費人力,也減少政府支出。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公務人員的保費費率也要修法從百分之十二提高到百分之十八,需經立院同意,如果還是無法平衡,就要再往上提高,否則對下一代的公務人員不公平。
此次銓敘部提案修法,讓公務人員退休不能領雙薪的規定更加嚴格,是合乎公益與社會觀感,我贊成。
現在銓敘部推動的新制,把所得替代率上限訂在百分之九十七,很多人誤解說太高,但實際上只有內行人才看得出並不會太高。因為新制是用「本俸乘以二」當分母,民進黨推動的制度是本俸加上專業加給、主管加給和年終獎金等,絕對比本俸乘以二多。尤其能領到百分之九十七者,大多都是資深的主管;若少計算主管加給,可以領的金額就少很多,甚至大約只會是在職時薪俸的百分之七十五左右而已。
月退休金 顧到年資
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系主任王儷玲:
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王儷玲。
攝影:記者陳俊吉
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延後是很重要的改革,也是對應世界重大趨勢,很多國家在規畫相關政策時只考慮退休年齡問題,但我們則有考慮到年資,這是更彈性、對受雇人福利更有照顧的作法。
再者,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對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財務健全度有很大幫助。至於年資上限的採計,是改革方案中很重要的配套,將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往後延,就是希望資深公務人員都留下來,這是很重要的誘因,可以讓公務人員的退休金基數繼續往上累積,增加退休福利。這項改革不但能經驗傳承,人力資源不會浪費、公務人員退休福利也有提升。
公務人員退休再任停發月退休金的問題,我認為比較重要的,是這些公務人員退休後的第二份工作薪水都高於月退休金,且這些退休公務人員實質上也是沒有退休,停發退休金對匡正公務人員形象,及提升公務人員素質是有其必要性。但未來如果退休金起支年齡延後,類似的情況應該會減少,且影響人數也會比較少,對退撫基金財務健全也有幫助。
有關十八趴的議題已經討論很久,過去已實施三年的制度,最大問題是減到中低階公務人員,且年資愈高的減得愈多,這是在懲罰久任,會影響公務人員的服務熱忱。這次改革方案是把缺點作合理化修正,公式變得比較簡單,而且可以讓所得越高者扣減越多,讓中低層級退休人員福利可以得到合理的照顧。而這次改革方案影響人數變少,也是很重要的功能。
展期年金 值得肯定
政大財政系教授周麗芳:
政大財政系教授兼研發處研發長周麗芳。
攝影:記者陳俊吉
我非常肯定銓敘部推動展期年金制度,將退休金起支年齡延後到六十歲的作法相當合理,還有符合人性化的設計,如果未滿六十歲也可以搭配「減額年金」的設計,允許一定彈性存在。這種制度設計考量到公平合理、人力有效運用、人性化彈性設計、也考量到基金財務永續經營。
我認為讓公務人員多服務幾年,多繳幾年提撥金額,為自己的月退休金多做一些貢獻,並紓緩下一代公務人員負擔過重的問題,非常適宜。從鼓勵久任工作誘因、人力資源有效配置、和文官薪傳制度等層面考量,增加公務人員退休年資採計,都是非常符合時代潮流的。
這次改革的重點精神,就是拉回原點、重新思考讓所得替代率、在簡單明瞭的情況下做設計,讓所得替代率訂在百分之七十七到九十七之間,如果工作年資短、其替代率就低,而工作年資每增加一年、所得替代率就增加百分之二,這樣也是鼓勵久任,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這次改革方案設計是漸進式、梯狀式的,可替十八趴去汙名化。值得一提的是,未來作法是一旦發現所得替代率太高,就可從優惠存款去做一些調節,讓優惠存款扮演彈性調節機制,用來維繫合理所得替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