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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15年無罪 退休金討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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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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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9.04.15 02:34 am 
 
今年七十五歲的中華電信公司前總工程司葉永川,因大哥大採購弊案纏訟,奔波十五年才無罪確定。他發揮「絕不妥協」的意志力,提起多次行政訴訟復職,不僅在無罪定讞前領到退休金,連停職期間的勞積金(考績獎金)都將到手。

葉永川曾任前交通部長途電信管理局(現已改制中華電信公司)的總工程司,因捲入喧騰一時的大哥大行動電話採購弊案,民國八十二年被依圖利易利信公司起訴,直到去年,最高法院以調查員不正取供等理由,判決無罪定讞。

葉永川一審時曾被判刑五年六個月,隨後即於八十四年二月被停職,當時他本要辦理退休,因停職受阻,損失慘重,只得在刑事官司外另闢行政救濟戰場。

八十八年間,行政法院認為電信總局的停職欠缺法律依據,判決葉勝訴確定。

葉永川馬上根據判決向改制後的中華電信公司申請復職,中華電信照准,並溯自葉的屆齡退休日(八十八年五月)起准他退休;葉的年資長達卅七年五個月。

葉永川領到退休金後細算,認為少發了部分薪資差額、獎金,再向中華電信申請補發。中華電信核對後同意再給葉停職期間每個月少發的三分之二月薪,部分考核及績效獎金共兩百五十三萬餘元,但不發給勞績金、不休假加班費及久任獎金。

葉永川還是不滿意,就未爭取到的部分再提行政訴訟。其中不休假加班費、久任獎金因停職期間未實際任職,已經法院判決敗訴確定,但類似公務員考績獎金的「勞積金」則敗部復活。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近判決認為,中華電信應依相關規定為葉補辦考績,他又將多一筆進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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