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2009.04.14 03:07 pm
勞工團體上午前往行政院勞委會抗議,勞工們向相關單位訴求「馬上還我勞基法與勞動三權」。
記者周永受/攝影
經濟不佳,就業市場進入冰河期,政府不但舉辦全國就業博覽會,更大力推銷公部門約聘僱職缺,積極挽救失業率,但今上午近50名約聘僱人員齊聚勞委會門口,抗議他們像用過即丟的「免洗碗」,要求能一體適用「勞基法」,以確實保障工作權益。
為了搶救居高不下的失業率,政府鼓勵公部門晉用短期約聘僱、臨時人員,但是全台目前有2萬6000名公務機關的約聘僱員工,未能適用於勞基法的保障。在國稅局擔任約聘僱人員的陳春卿指出,從75年擔任約聘僱人員,至今已有23年,不但工作無保障,也未能享有公教補助,長期以來,都只能當個一年一簽的契約工,雖著年紀愈來愈大,愈害怕失業,因此要求政府可以將約聘僱人員納入勞基法。
北市警局受害員工劉芸秀指出,去年臨時人員通過適用勞基法,但還未享受到權利,就立刻蒙受其害,因業務緊縮慘遭裁員命運。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長朱維立指出,約有18名北市警局的員工被解僱,年資約介於18至25年之間。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一科科長王進揚指出,針對約聘僱員工要求一體適用勞基法,因受限於公務人員法治問題,加上他們的權利與義務都遵照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法規,若要一體適用於勞基法,因涉及相關部會權責問題,需要再進一步與考試院銓敘部討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