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慧瑛/新竹縣報導】 2008.12.07 03:04 am
台北縣男子孫文斌兩年前應徵工作,因涉世未深,把存摺及個人資料全交給詐騙集團,成為人頭戶,八個警分局陸續通知他去做筆錄,最遠到高雄,有如另類環台之旅。
日前他接獲高等法院無罪判決,昨天到竹東分局解除警示帳戶,母子倆終露出難得的笑容。
「我覺得很對不起家人,讓爸媽陪我一起受罪。」十九歲的孫文斌說,父母陪他到各縣市做筆錄,花五萬元請律師,耗費不少時間、精神,還擔心他留下前科。
孫文斌的母親說,兩年前兒子從高職休學,在報紙分類廣告看到應徵業務員訊息,對方約兒子在捷運站碰面,並要兒子提供身分證影本、存摺和提款卡,以便將薪水匯入帳戶。兒子以為找到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沒想到惹上官司。
孫文斌說,自稱「師兄」的男子與他碰面時,告訴他的工作是幫公司收款,每天不須進公司打卡,只要打電話給「宋經理」報班即可。他每天早晚都打電話給「宋經理」,但對方一直沒交付任務,一周後電話竟打不通,到銀行了解,才知自己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
孫文斌報案後,陸續接到竹東警分局等八個檢警單位寄來的通知書,因為詐騙集團在購物網站販賣手機、相機,利用他的帳戶收款卻不出貨,不少被害人匯款後沒收到商品,因此報警。
孫母說,這次經驗,真是歷經人情冷暖。警方通知他們去做筆錄時,大都用恐嚇的口吻,就連檢察官在偵辦時,講話也很不客氣,讓他們點滴在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