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魯永明、曾增勳/連線報導】 2008.11.29 03:23 am
嘉義縣水上鄉郡隆纖維公司員工舉白條,拿紙板在工廠外抗爭,要求資方還他們血汗錢。
記者魯永明/攝影
嘉義縣水上鄉郡隆纖維公司積欠員工四個月薪水,縣府多次協調沒結果,員工不滿公司按期支付外薪資,卻拖欠本地勞工薪水,昨到工廠舉白布條抗議,痛批「本勞不如外勞」,勞資約定下周三再協調。
郡隆雇用七十多名員工,其中八名是男性印尼外勞,昨天抗爭的員工清一色是本勞。每名員工平均被欠十多萬元,大多數都靠這份薪水養家。
「我丈夫病逝,獨自扶養兩名未成年子女,兩名殘障公婆,薪水一直積欠,生活困難」,年資廿三年黃姓女員工談到生活困境,淚水在眼眶打轉。
多數員工也不平的說,工廠未停工,外勞照領薪水,他們卻領不到錢,「本勞比不上外勞」。
前水上鄉長鄭來居以員工家屬身分到場聲援,與郡隆副總經理許偉賢、董事長林基福的胞弟協商。許偉賢說,會先付外勞薪水,是考量人數少,工作契約只有三年,住廠區不付薪,恐他們脫逃,造成社會問題,還會被處罰。
縣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說,本地勞工與外勞都適用就業服務法、勞基法,資方積欠外勞薪水,等同非法扣留財物,造成脫逃雇主要被依就業服務法,罰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反觀資方欠本地勞工薪水,勞工不會跑,通常透過勞資調解討薪水。
許偉賢說,董事長正努力與銀行協調,公司不打算關廠、歇業,希望雙方共體時艱,找出可行辦法經營下去。
據了解,廠商給付外勞薪資,卻拖欠本勞的不合理例子,時有所聞;桃園縣總工會總幹事黃英華說,去年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旗下的嘉新食品化纖觀音廠,本地勞工有二百多人,外勞一百多人,外勞因有特定契約保障,資方優先轉介保護外勞工作權,本勞領不到資遣費、退休金,最後被迫走上街頭,直到半年後才解決爭議。
兩年多前,清三電子中壢廠資方宣布關廠,當時本勞一百七十多人、外勞六十多人,外勞在契約保障下資方轉介他廠工作,積欠本勞資遣費、退休金,本勞持續抗爭拖了一年多,最後才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解決。
勞委會:若查屬實 不准再聘外勞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08.11.29 03:23 am
嘉義發生老闆積欠本勞薪水卻照付外勞薪水,原因居然是外勞欠薪逃跑的罰則比較重,所以「兩害相權取其輕」。對於這種歪理,勞委會官員指出,雇主若有這種行為,將被取消使用外勞的資格。
官員指出,目前勞基法對於雇主欠薪,最多只能罰新台幣六萬元,實在太輕,勞委會也已提修法,希望將罰鍰數字增為十倍。勞委呼籲勞工,對於雇主的違法雇用行為,應該踴躍檢舉。
至於以人頭灌水搞「幽靈」外勞的情形,勞委會官員私下承認,這種以「人頭本勞」騙取配額引進外勞的情況,其實一直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