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3 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賦稅署稽核組最近查獲一位電玩業者負責人,利用人頭分散利息所得,累積5年近1億元,被補稅4,000萬元,另外加處罰鍰。
不少富人利用人頭分散所得,以逃避被課到40%的累進稅率,逃漏所得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吳自心表示,財政部賦稅署稽核組近日查獲,一家電子遊戲場的幕後負責人,不但以員工名義充當該電玩遊戲的負責人,而且電子遊戲業近5年都短漏報營利所得。
財政部稽核組查到,這位賭博電玩業的幕後實際老闆相當富有,利用10個員工的名義開立帳戶、存錢,以分散利息所得,從89年到94年共短漏報利息所得約1億元之多,以稅率40%計算,逃漏稅約4000萬元,平均1年短逃稅800萬元。
此外,這家賭博電玩業的隱密場地是租債而來,沒有辦理營業登記就擅自營業,所以沒有辦理租金扣繳,出租人涉嫌漏報租賃所得,也被財政部補稅加處罰。
賦稅署稽核組也查到,一家風評相當好的補習班,員工有30人,但申報的收入只有1,000萬元。最後證實這家補習班1年短報所得1,000多萬元,共補稅400多萬元,並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