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2008.05.02 02:52 am
婦女新知基金會昨天舉行「終止懷孕歧視」座談會,一位孕婦A小姐訴說因懷孕遭到老闆非法解雇,她回憶起種種歧視忍不住頻頻落淚。
記者蘇健忠/攝影
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團體昨天指出,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六年來,申訴案以懷孕歧視為最大宗,許多雇主仗著政府法令不完備及執法粗糙,吃定懷孕員工,動輒以「不適任」解雇,員工到處投訴卻往往碰一鼻子灰。
婦女團體指出,台灣生育率去年再創新低,僅一點一人,成為全球生育率最低國家,職場的懷孕歧視卻依舊存在。婦團痛批政府雖高唱發育嬰津貼,卻不顧孕婦工作權,致使婦女不敢生子,「少子化根本是長期漠視性別平等的惡果!」
原任房產文案企畫的A小姐是受害者,昨天她現身說法,「我本來想和同事分享喜訊,沒想到變成噩夢。」A小姐說,今年二月,公司尾牙她公開懷孕消息,以為會收到祝福,未料一周便被主管暗示主動請辭。
A小姐說,她因為要存小寶寶生活費,堅持繼續上班,但從此開會不找她,事後再刁難她文案寫不好。數周後,主管表明要資遣她,她請假求援,勞工局卻要她息事寧人,A小姐被迫離職,當月薪水至今沒拿到。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郭玲惠指出,A小姐事件凸顯保障孕婦工作權不力,不但未執行性平法規定的勞動檢查、預防勞工受害,甚至受害者求助時,都無力伸援,「只會說發育嬰津貼,卻任憑在職孕婦被解雇,讓懷孕變成懲罰。」
婦女新知董事長范雲感慨,就算A小姐勝訴,恐怕也是四、五年後。她呼籲落實勞動檢查、提升申訴效能,也期待新總統馬英九實踐「夫妻可合請育嬰假兩年,並維持六成薪資替代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