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游文寶/中壢報導】 2008.04.30 03:55 am
無業男子李運昌屢向父親伸手要錢未果,昨天借單車使用時,發現上鎖,一時怒火中燒,涉嫌縱火燒屋,還好發現得早並未釀巨災,李父一氣之下,控告兒子殺人未遂。
中壢警分居調查,李運昌(29歲,有多項前科)目前無業,經常向父親(77歲)伸手要錢,讓家人頗為頭痛,買房子讓他獨居在中壢市華翔三街。
昨天凌晨3時10分,李運昌因為沒有交通工具,到中壢市晉元路父親家中借用腳踏車,在門口騎用時,發現車子已經上鎖,相當憤怒,持預藏汽油潑灑門前點火燃燒,引燃鞋櫃,火勢蔓延,情況危急。
當時睡在客廳的李父聽到異聲,起身查看,發現門口起火,立刻滅火,還好火勢不大被撲滅,但已造成家人和鄰居驚恐萬分。
警方循線到李運昌家中將他逮捕,他供認縱火,打火機為縱火工具,鐵錘及石塊準備為破壞門窗之用,身上水果刀則是和家人起爭執時預謀殺人之用,汽油則是兩天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