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08.04.09王建訓/雲林報導
長期失業的林姓男子,去年耶誕夜持菜刀進入斗六市公正派出所對面的超商,喝令店員拿錢放在桌上,並令店員向警方報案,然後靜待警方前來逮捕,檢察官依強盜罪嫌提起公訴,但法官改依強制罪判刑半年。
沒有犯罪前科的林姓男子(26歲)因長期失業,又不滿家人懷疑他有精神疾病要求到廟宇求神,竟想入獄逃避,去年耶誕持菜刀騎機車到公正派出所對面的統一超商,趁凌晨時分顧客稀少,持菜刀令店員拿錢放桌上並打電話報警。
店員報警後,林姓男子留在現場等候警方前來處理,主動向前往處理的警員認罪坦承犯案並願接受裁判,由警方依強盜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依強盜罪嫌提起公訴。
法官認為林姓男子留在現場等候警方前來處理,並未取走店員放在桌上的財物逃離,顯無強盜財物犯意,但林姓男子令店員將錢放在桌上及打電話報警,脅迫店員行無義務之事,改依強制罪判刑半年,得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令入相當處監護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