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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調解委外 專業性遭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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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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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芷茜/台北報導】 2008.04.06 03:56 am
  
台北市勞資爭議處理去年爆出新高量,總數突破4000件,其中由民間中介團體中華勞資關係協進會處理的1467件勞資協調案,共有189件因態度、專業性遭質疑,回流至勞工局進行二次協調。

不少民眾指出,中介團體調解員給勞資雙方的說明時間時常不夠,似乎總是態度急切,一再詢問雙方能不能接受彼此所提條件,有時還會直言,「你這個要求不會被接受啦」,令人不禁懷疑其專業度。

勞工局表示,中華勞資關係協進會的調解員經驗豐富,但有時會直接依據過去經驗,指出該案件是否可能達成協議,容易引起民眾兩極反應。勞工局已對此跟中華勞資關係協進會加強溝通,盼減少類似情形。

勞工局科長吳海燕指出,經濟不景氣,許多勞工為了爭取應得薪資,積極申請勞資協調,去年勞資爭議案因此爆出新高量,總數達4725件。由於局內調解員僅11人,不足以應付龐大案件,去年5月分起首度將協調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勞資爭議案,經申請勞工同意後委外給民間中介團體協調,並要求協調結果須於10天內出爐,以加速案件消化速度。

去年勞工局承接3258件勞資協調、調解案,達成勞資協議比例百分之六十八;中華勞資關係協進會共處理1467件勞資協調案,達成協議比例僅百分之五十六,成績有待加強。今年勞資委外案依舊由中華勞資關係協進會承接,勞工局已將達成協議目標定在六成,盼拉高協調效率。

勞工局表示,近來常見的勞資爭議案有三大類,一是雇主藉口未作滿7天試用期不給薪資;二是雇主認為勞工沒有完成移交程序,扣押數天至1個月不等薪資;三是勞資雙方說好的薪資到領薪日時卻縮水,勞工憤而向勞工局申訴。

不論是哪一種情形,勞工局強調雙方一定要「保全證據」,留下打卡紀錄、契約內容或找出可證明口頭協議人士,才不會讓勞資協調淪為各說各話、沒有交集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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