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郭玫君/台北報導】 2007.11.23 04:17 am
行政院會昨(22)日釋出照顧中下階層等就業弱勢者利多,明年起就業協助對象擴大適用七類人,總計13類,受惠人數增加為30萬人;並提高雇主的僱用獎助津貼、臨時工作津貼、職場學習與再適應津貼,增加聘僱意願。
雇主的僱用獎助津貼由原每人每月5,000元提高為1萬元,最長補助12個月;臨時工作津貼由每小時95元提高到100元,每月最高176小時,最長六個月;職場學習與再適應津貼,由每人每月1萬元提高為1萬7,280元,最長三個月。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勞委會也將擴大公部門進用就業弱勢者計畫,由今年目標的進用3萬人,到明年增加為4萬342人。
幫助就業弱勢者就業,勞委會今年預計協助28萬人次就業,經費約51億688萬元;明年增加為30萬人次,經費約51億6,646萬元。
勞委會主委盧天麟昨天在行政院會提出落實照顧中下階層「就業弱勢者圓夢計畫」,增加七類適用對象,分別是:二度就業婦女(離開勞動市場二年以上重返職場)、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弱勢青少年、經濟弱勢戶、外籍與大陸配偶及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者等。
勞委會目前已針對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的六類法定特定對象,包括負擔家計婦女、中高齡者(45至65歲)、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更生受保護人,協助其就業。
擴大適用對象後,勞委會不必修母法,僅修訂相關子法即可,盧天麟表示,年底前即可完成修法。
另外,提供更生保護人微型創業貸款,由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及更生保護會各提撥1,000萬元,共2,000萬元,可提供保證融資金額1億元,貸款給更生保護人,每人最高可借100萬元,利率採取兩年內固定利率2.83%,受惠人數可達100至200人,貸款期限最長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