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何孟奎/台北報導】 2007.09.27 02:08 am
全國產業總工會與勞工陣線昨(26)日在立院指出,為使勞工可享合理勞保年金,應將所得替代率提高至一年1.5%計算;平均月投保薪資則應以投保薪資最高的五年計算,遺屬請領也應取消限制。
全產總並在結束記者會後,拜會民進黨立委黃淑英爭取支持。黃淑英聽取意見後表示,將於下周整合意見後進行朝野協商。對於勞工團體的建議,黃淑英認為,將所得替代率提高為1.5%恐怕不適宜;至於月平均投保薪資,取十年薪資來平均比較合理。
全產總理事長施朝賢在記者會中指出,依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去年與前年台灣省與北高兩市的最低生活標準、也就是貧窮線,均以台灣省最低,分別為新台幣9,509元與9,829元。
他說,以行政院版的勞保年金草案,所得替代率訂為1.1%計算,一個工作30年、月投保薪資為2萬元的勞工,退休後每月僅能領取6,600元,遠低於最低貧窮線的標準,非常不合理。
施朝賢表示,全產總與勞工陣線均主張,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應比國民年金百分之1.3%略高為1.5%,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應以投保薪資最高的五年平均計算,如此可保障月投保薪資為2萬元的勞工,退休後最起碼可月領9,000元,勉強貼近當前社會實情。
此外,勞工陣線理事長吳玉祥主張,勞保年金草案也應納入保障遺屬可請領一次給付的規範;取消夫妻關係維持一年以上及配偶需年滿55歲以上始得請領限制;若夫妻同為被保險人如有遺屬,也應能同時請領一次給付。
對於勞工團體的主張,黃淑英表示,遺屬請領放寬還需再考慮,因不希望勞保年金草案有漏洞,如果只結婚一年就可領30幾個月,不太周延;此外,平均投保薪資部分,黃淑英認為取最高的五年薪資太短了,因為不希望有人作假而揮霍勞工血汗錢,十年應該是不錯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