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潘欣中/桃園報導】 2007.08.27 04:08 am
暑假期間學生打工機會多,桃園縣警方查緝夜市販售盜版光碟時發現,販售盜版光碟集團為避開警方查緝,在攤位上放置「自助錢箱」,利用學生當取款「車手」,自己藏身幕後,學生只知道雇主的長相,警方也不易追查幕後「藏鏡人」。
警方指出,販售盜版光碟集團在各地流動夜市活動,攤位上擺著各式的盜版音樂和電影光碟,售價從50元到100元不等,但現場都不見人顧攤,攤位旁擺著「自助錢箱」和告知消費者自助式投錢的告示,達到一定金額時,自然有人出來收款,因售價不到正版的一半,銷路不惡。
暑假期間,警方在各地流動夜市以「守株待兔」方式逮人,逮到的多是自稱受雇打工的學生,被依違反著作權法移送少年法庭後,法官認為可責性低,責付家長;因學生不清楚雇主身分,讓警方揪出雇主的難度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