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7.07.26 02:24 am
國內外籍配偶的比重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也衍生出不少勞保給付相關問題,尤其勞保本人死亡給付是由親屬領取,勞保局就接獲不少關於大陸新娘能不能領取勞保死亡給付的詢問。官員指出,如果受益人是大陸地區人士,只要檢送入出境許可相關文件或委託書,即使人不在台灣,還是可以領到勞保死亡給付。
目前勞保死亡給付分為「遺屬津貼」和「喪葬津貼」兩項,遺屬津貼是為了保障被險人遺屬的生活,最多可領到被保險人死亡前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上30個月的金額;喪葬津貼則是補貼喪葬費用,金額為五個月。
其中遺屬津貼的受益人順位在勞保條例中有明文規定,第一順位為配偶及子女,其次為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和兄弟姐妹,如果可以領取津貼的同一順位受益人有兩人以上,可由所有的受益人共同請領。
鑑於目前外籍新娘普遍,這項由親屬領取的勞保死亡給付,外籍配偶也可以成為第一順位的受益人,如果人在台灣,只要檢送「入出境許可證影本」,並請投保單位確認即可請領;如果人在大陸,沒辦法親自來台領取,也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投保單位或其親友辦理代領,不過要檢附親屬關係公證書等文件,經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後,才能指定匯入受益人在大陸的金融機構。
如果配偶不是大陸地區人士,而是一般外籍人士,官員指出,只要準備居留證、護照等身分證明文件,也同樣具領取勞保給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