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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保費》實習生 不必加入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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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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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 陳芝艷】 2007.07.10 02:44 am 
 
學生利用暑期工讀、打工的情形非常普遍,如果是屬於勞保條例或就保法的強制投保單位,即使學生已經以眷屬身分參加健保,還是要依規定在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辦理參加勞保及就保,可不可以不替學生加保,省下保費,要視其有沒有領取薪資而定。

暑假一到,許多學生都會尋找到企業內工讀或實習的機會,不過一樣在企業內,會因為身分的不同決定是否需要投保勞保,如果是實習生,由於和事業單位並不存在僱佣關係,並不需要投保勞保繳交保費;但如果是領薪水的工讀生,就必須由事業單位替其加保勞保和就保。

不過部分工讀生和實習生的職務不容易區分,如過去有民眾質疑,有一類學生是在校內服務,協助學校執行各項業務、支援活動而領到工讀助學金,或協助教授專案研究、執行學術行政工作,領到研究生獎助學金,是否需加入勞保。

根據勞委會的解釋函,不論是工讀助學金或獎助學金,都不屬於薪資範圍,這些學生還是不能被認定為有僱用事實,所以不必參加勞保;只有一定期間工讀的學生,並受薪者,才與一般勞工無異,投保單位要替其加保勞保。

除了學生以外,老師也需要以身分決定是否能否節省勞保費,如果是分發到學校實習的老師,因為並沒有在實習的學校支領薪資,不是學校僱用的員工,所以沒有投保勞保的需要。

不過如果是兼任老師,或一般學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不論是公立或私立的學校,就和學校之間存在僱用關係,必須加保勞保。由於兼任老師可能不只在一所學校兼課,如果在一所以上的學校投保,且都屬於強制投保的單位,可以選擇工作時間較長、所得較高的單位辦理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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