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文良、孟祥傑/台北縣報導】 2007.03.19 03:29 am
一對年紀大又失業的同居男女,因三餐不繼相約今天在台北縣鶯歌鎮住處自殺;但女子覺得多捱一天都苦,前晚提前燒屋自殺被鄰居發覺,員警雖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但也救濟她五百元。
這對男女是六十一歲的李姓男子及五十四歲的連姓女子。承辦此案的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長嘆一聲說:「我放妳回去以後,不要再自殺了,好不好?」連女卻說:「再看看!」昨天傍晚她回住處,兩人還是覺得了無生趣:「日子都活不下去,不死怎麼辦?」
三峽警察分局長林鴻海將發動員警募款協助他們,也希望縣政府社會局出面協助,打消這兩人自殺念頭,減少一件社會憾事。
原從事裝潢的李姓男子表示,他因失業連家人都嫌棄紛紛離家出走,他繳不出房貸,屋子兩度遭法拍賣。
去年三月李與單身的連女同居,但連女也一直找不到工作,兩人坐吃山空,變賣家具維生,賣到屋內空蕩蕩的,兩人窮到一星期只靠一條吐司麵包過活。
李說,除夕前他到三重市向兒子要錢過年,竟被趕出來,他窮到連兒子都不認。連女也覺得日子難捱,兩人遂萌生尋短念頭,相約本月十九日帶著路邊撿來的流浪狗一起自殺共赴黃泉。
李表示,他倆擔心燒炭死不了,決定一併服食大量安眠藥,打算當掉破機車來買這兩樣東西;怎料前天傍晚狗失蹤了,他外出找狗,家裡卻失火。連女則說,李外出找狗,她在屋內整理尋短時要穿的衣物,越想越心酸,就在客廳燒衣服、浴室內燒紙,想要燒屋子,讓自己葬身火窟。
鄰居發現李宅冒煙而報警,警方清查起火原因,李、連兩人在派出所相擁而泣,整件事曝了光。
李、連兩人向鎮公所等單位申請社會救助,但鎮公所以「年齡沒過六十五歲,李還有兒子」等多項理由打回票。李說:「我是真窮,不懂像我這種真要社會救助的人,厚著臉皮去申請,卻還是要不到,該怎麼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