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2007.03.15 04:24 am
住在台北市福德平宅的76歲長者林清溪、46歲智障者吳秀英及80歲的洪李炳蘭,都是與配偶離異而獨居的弱勢族群,因為社會救助法規定過嚴,被取銷低收入戶補助,過不下去,希望社會救救他們。
市議員王鴻薇昨天陪同三人開記者會,她抨擊行政院長蘇貞昌的「大溫暖」計畫,根本就是「大冷血」計畫,只是聽得到卻吃不到的口號式牛肉政策。
社會局指出,中央97年底前要完成社會救助法修法,該局將建議中央朝最低生活費用、不動產計算範圍和列計人口範圍修正,改善受社會詬病的多項缺失。
但社會局強調,為協助因法規限制無法進入社福體系的經濟弱勢家庭,目前研擬特定家庭扶助試辦方案,給予最需要的單項福利補助,如醫療、就學、生活及安養等,最快7月推出。
林清溪與子女、前妻卅多年沒見面,也未接受他們奉養,社會局查出他有兒子,且所得超過標準,取消他每月1萬多元補助,有氣喘的林清溪說,現在生病要自費看醫生,每月只剩3000元敬老津貼,不知該如何活下去
吳秀英領有中度智障手冊,目前和讀高職兒子一起住,被查出前夫存款存放在兒子名下,並超出標準,被註銷低收入戶資格,她無法請領一個月7000元補助,生活陷入困境。
洪李炳蘭的女兒被利用成為人頭帳戶避稅,女兒存款數超過規定,使她補助由每月1萬5000多元降為6000元,經濟也陷入困難,她昨天在記者會現場因痔瘡發作,流血過多,緊急由社會局人員陪同就醫。
王鴻薇指出,社會救助法有關低收入戶資格申請規範中,列入家庭人口的規定,並未將離婚、出嫁的女兒、斷絕關係的子女及「無撫養事實」等列入考慮。
她表示,有關財產部分,也未列入「負債」或「因故無法處分」者,致使低收入戶家庭遭到註銷,生活馬上陷入困境,根本過不下去,現行社會救助法太過「冷血」,政府不應漠視,應盡速修法。
社會局表示,目前資格限定的確過嚴,除建議中央修法,針對這些個案,都已結合資源積極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