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07.03.04 李文輝/桃園報導
以生產製造「凱欣」(KS)特殊鞋聞名的榮湘、凱欣公司,因投資大陸失利,以致歇業,用遠期支票開給員工的薪資也一一跳票,經49名員工訴請資遣費,桃園地院三日判准,2家公司及法定代理人吳震、吳建鈺必須支付4萬到127萬元不等的積欠薪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給員工。
員工指出,被告榮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六十七年間設立,早期從事代工生產安全鞋、工作鞋、休閒鞋、登山鞋等特殊鞋、及鞋靴外銷,在七十四年間才成立內銷部門,並於七十八年將內銷部門獨立成立凱欣股份有限公司,以「KS」等自有品牌,從事內、外銷。
母公司「榮湘」因此成為事業總部,負責研發,「凱欣」專司行銷、業務與市場開發,因投資中國大陸廠失利,去年發生財務危機,兩家公司都以2個月的遠期支票支付方式支付薪水,長達半年,不過,這些支票近來又陸續跳票。
由於凱欣爆發財務危機後,債權人不斷登門討債、搬光工廠的機具、甚至門窗,以致工廠停工無法生產,而在去年六月五日口頭表示要資遣所有員工,經桃園縣勞工局召開勞資爭議協調會,資方卻從未出席,後來,縣府也認定被告歇業,勞方無奈,只好組成員工自救會,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