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2007.02.27 03:22 am
屏東縣男子劉福生前晚持刀搶劫離屏東警分局100公尺的814超市後逃逸,警方根據他留在現場的機車車牌查出他涉案,隨即將他逮捕,查出他還計畫搶劫兩家福利中心,昨天依強盜罪嫌移送偵辦,檢方聲押獲准。
警方說,45歲的劉福生,前晚8時20分先將自己機車車牌中英文字的「P」以膠布貼成「R」,最後三碼「666」貼成「688」,再以報紙包著一把刀進入814超市,佯稱購買啤酒,拿給張姓女店員算帳時,他亮出刀子,拿出紙條,念出先前寫在紙上的「搶錢喔!把錢拿出來,我不想傷害妳,請妳合作。」張女只好交出收銀機內現款1萬9000元,劉得手後逃走,機車則留在現場。
警方據報,10多分鐘後,在唐榮國小旁發現他行跡可疑,帶被害人指認確定後,帶回偵訊,警方隨後在他口褲內查出一張搶劫計畫,發現他還打算搶民族路的全聯社福利中心及廣東路公教福利中心,並列出作案時間。
劉福生供稱,他失業,過年期間,沒錢吃飯,模仿電影情節作案,但太緊張,把機車留在現場,又擔心曝光,所以在附近逗留,想伺機騎走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