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台灣失業勞工聯合總會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台灣失業勞工聯合總會】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政府政策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救助就業薪資】不列老年給付計算
 瀏覽822|回應2推薦0

tb008939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記者黑中亮/台北報導

面對中高齡失業勞工陳情,勞委會決定,對曾參加職訓等政府救助就業方案的勞工,二月起,勞委會重新認定,這部分可以不列入老年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這個規定的用意是,勞工可以不必因為退休前的薪水減低,而拉低了老年給付的平均薪資基數標準。

勞保處指出,勞保老年給付是以退職前三年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考量到勞工參加勞工保險,是隨著年齡及經驗的累積,於屆退前的薪資正值高峰,用最後三年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但考量到各類職訓或政府公法救助性質工作等期間,所領取的津貼、薪資較一般收入為低。所以可合理解釋,得排除在原本的勞保老年給付平均月投薪資計算之外。

勞保處表示,對已繳交快25年勞保費的中高齡失業勞工而言,只因參加職業訓練或政府公共救助性質的就業方案、以工代賑等期間的偏低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與薪水平均後拉低了勞保老年的給付額度,以基本工資與最高投保薪資的差距計算,兩者之間竟差達120萬元以上。

【2007/02/27 聯合報】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2100727
 回應文章
7萬人救助就業 中高齡失業老本不縮水
推薦0


tb008939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林倖妃/台北報導

搶救失業中高齡族群!為免中高齡失業族群參加政府公共救助性質就業方案或職業訓練,僅領基本工資卻納入退休前三年平均月薪資計算,以致請領老年給付最高可能「損失」42萬元,勞委會昨天公告,二月五日後都不納入計算,估計約七萬餘名失業勞工適用。

勞委會強調,一旦將參加公共救助性質就業方案、以工代賑,及職業訓練請領生活津貼排除,不納入退休前三年平均薪資,可讓75000名45到65歲中高齡失業勞工安心,不再因擔心勞保退休金縮水而不參加短期就業方案。

依現有勞工保險條例,勞保老年給付按被保險人退職前三年內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勞委會指出,該制度設計是考量,一般是退休前的薪資最高,以此計算可提供老年退休生活保障。

但近年經濟不景氣,或事業單位裁減、關廠等,造成中高齡失業問題愈來愈嚴重。勞委會勞工保險處處長孟藹倫表示,有愈來愈多人反應,公共救助性質的工作就業方案、職業訓練等薪資較低,以致造成最後三年平均月投保薪資大幅降低,影響老年給付金額,當初始料未及。

例如,退職前三年以最高薪資每月43900元投保者,可領到勞保老年給付197萬5千元;若遭解雇或資遣而參加公共救助就業方案,每月領取15840元、最長一年,列入老年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可領的老年給付僅155萬元,相差42萬元之多。

孟藹倫說,勞委會也發現這種現象對辛苦繳納保費十多年的勞工確實不公平,決定二月五日起,公共救助就業方案或職業訓練期間薪資和津貼都排除在老年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之外。

但他指出,該項解釋令從二月五日起生效,無法溯及既往,即日起請領老年給付才適用。現有45歲到64歲失業中高齡勞工約75000人是受惠者。

中國時報  2007.02.27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2100746
現在才解套勞工虧大了
推薦0


tb008939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林倖妃/台北報導

勞委會為中高齡失業族群解套,中高齡就業促進聯盟抨擊現在才如「大夢初醒」。但早已有不少中高齡失業者被迫游走法律邊緣,找職業工會或公司行號代投保,以爭取最高額度保費。

勞委會估算,45歲到65歲中高齡失業族群約75000人,但中高齡就業促進聯盟秘書長蘇諍認為,根本是嚴重低估,中高齡失業者至少超過五十萬人,會參加公共救助就業方案者若不是職場上的極弱勢,就是根本不可能再找到原有價碼,還有不少白領失業。

蘇諍說,政府推出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後,很多人平白吃「悶虧」,尤其勞保老年給付大多是中高齡勞工最後一筆錢,當然希望愈多愈好,最後三年的投保薪資更斤斤計較。

部分勞工在後無退路的情況下,先領老年給付,再參加公共救助就業方案,以免到時嚴重縮水。有的是先參加就業方案,滿政府規定的最長一年後,再委由公司行號或職業工會代為投保,也就是人雖然未在公司行號任職,但仍透過管道以最高薪資級距投保,以拉回之前可能產生的價差損失。

以勞保健保約占投保薪資一成左右計算,蘇諍說,勞工打的如意算盤是,即使每月多付3000至4000元,之後領的老年給付絕對高過付出,有的更在一段期限後由公司假「資遣」,再請領失業給付。

但如此做必須承擔極大風險,除違反勞保條例七十條,可能涉及行政處分和刑法,透過公司投保需自行另付月薪6%勞退金,透過職業工會則限制年資滿25年,或55歲即需退保,對勞工也不利。他認為,政府應根本解決中高齡失業,否則勢必更加惡化。

中國時報  2007.02.27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210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