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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政府擺明吃定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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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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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徐國淦】 2007.02.09 02:53 am
  
今年過年,全國有近三成的勞工拿不到年終獎金,更有十一萬勞工要向勞委會借貸過日。當然,有更多的勞工,連這十萬元也借不到,因為他們是失業勞工。

能借到錢過年的勞工,心情也沒好過到哪。因為,這筆政府標榜為「德政」的十萬元勞工紓困貸款,勞工必須支付百分之三點二五的年息,且必須拿勞保保單抵押;以防勞工還不起錢時,勞保局可從保費中扣除。

問題是勞保局借給他們的錢,都是勞工自己提繳的保費,勞保局只是代管的「帳房」,勞工先挪用自己的老年退休金應急,已是悲慘至極,如今還得支付高額利息。難怪勞工會抱怨「挪用自己棺材本錢,卻讓政府放高利貸」。

政府官員一定會辯稱:為看緊老百姓血汗錢,當然有加強控管的必要,收取年利及以保單抵押皆屬必要。話是不錯,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勞保基金長年來投入股市或委外操作,虧損連連,是眾所周知的事;依立委推估,勞保局歷年投資失利金額不下二百五十億元,除了股市操盤不利外,勞保局的「呆帳」累計也有四、五十億元。勞工借點小錢就三關四卡防備,政府虧空大錢卻毫無責任,這也太不公平了吧!

近幾年,立法院預算中心和審計部不斷要求勞保局提供基金持有股票未實現損益分析資料,勞保局卻置之不理,不願全面公開。勞工血汗錢被不當掏空近三百億,政府不當一回事,也未見追究相關違失責任。但同樣動支勞保基金,勞工只不過先挪用了十萬元,政府卻錙銖必較,除了要支付高額利息外,且必須以「保單」作保。兩相比較,厚彼薄己,這有道理嗎?

近年來,富豪權貴動不動上百億元的掏空案,每每都能逍遙海外,還能花大筆銀子請律師、打官司;留下一堆爛帳,卻要納稅人共同承擔、收爛攤。反之,政府對區區十萬元的救急貸款,卻防得像賊一般,說穿了,不是吃定勞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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