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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盆前1周請假遭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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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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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盆前1周請假遭解僱  基測中心被指「排擠懷孕者」勞局調查

【楊雅靜、朱繼先、林媛玲╱台北報導】一名在教育部「國民中學學歷基本測驗工作推動委員會」任職的女子,指控去年底她因請分娩假,屢遭新主任刁難,要求她要上班到臨盆前一周,她因身體不適請病假待產,未料竟被告知上月起不再續聘。她告上勞工局,勞工局認為解聘孕婦已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將展開調查;但新主任反指她出席態度不理想,並無苛壓員工情事。

爭取權益
對此勞工團體昨痛批:「這對女性工作者不公平,根本是就業歧視,故意排擠懷孕者,依法產假期間不得終止勞動契約,解僱屬無效。」北市勞工局指出,基測中心以無故不到班為由解聘女職員,該中心須提出出缺勤紀錄作依據,否則恐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經查證屬實,將對基測中心負責人處一萬至十萬元罰款。

劉姓女子在基測中心工作期間表現優異,多次獲頒獎狀。楊雅靜攝

不准約聘僱員休病假
在「基測委員會」擔任繪圖員的劉姓女子向《蘋果》投訴,她於七年前進入教育部委由師範大學成立的基測委員會試題組約聘為「考題繪圖員」,專責基測考題製表繪圖,經常出入闈場,曾獲頒工作優異獎狀,每月薪水三萬四千元。
她去年二月懷孕,預產期為去年十二月,期間因懷孕不適曾以年假准病假,自去年八月由師大心理輔導輔系教授宋曜廷接任主任後,即以試題編擬的「旺季」為由,要求約聘僱員病假、年假和特休都不准休,甚至撂下「約聘人員沒有《勞基法》」等話。
她說,去年十月底因臨盆在即、身體不適,曾多次請假,直屬的孫姓組長都准許,但呈函向基測委員會主任宋曜廷請示則遭拒,因身體很不舒服,她仍請假在家,並出示醫生證明,未料卻在產前六天收到一封標題為「有關單位不續聘通知」的電子郵件,內容以她工作不盡理想等理由,告知她今年一月起遭停聘。
當時她詢問宋曜廷此舉是否符合《勞基法》,對方回說:「我們這裡沒有《勞基法》,假准不准是我的事。」她曾要求延請病假未准,即改以年假方式請休仍被拒。現在全家經濟只靠丈夫支撐,要付房貸及奶粉錢,「手頭很緊」。

任職多年同事感訝異
宋曜廷昨表示,劉女工作態度差、出席狀況不理想,在發電子郵件通知不續聘前,曾要求她來面談,「是她缺席,我們念在她是資深員工,一再給她機會。」他強調,依法規訂約聘人員本不受《勞基法》管理,且特地替約聘人員要求年假、產假等福利,並無苛壓員工。但劉則表示,未接獲任何協調通知。劉的兩名同事也表示,劉的工作資歷資深,但並無特別難配合的狀況,出席狀況與大家差不多,沒想到會被停聘。
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召集人王耀梓表示,依照《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產假期間不得終止勞動契約,只要孕婦出示醫師診斷書,資方不得拒絕請假,基測中心此舉是「就業歧視」,應讓產婦在家調養,重回職場。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則指出,這樣是「懷孕歧視」,因資方為非法解僱,劉女可到法院提出「確認僱用關係存在」,經判定後可依舊上班。

懷孕遭解僱事件簿
2006/08/01
師大心理輔導系教授宋曜廷擔任國民中學學歷基本測驗工作推動委員會副召集人。
10/31
投訴人因懷孕身體不適,在家寫電子郵件,請4天慰勞假,孫姓組長同意後,投訴人直接休假,但宋曜廷卻表示不同意。
11/01
宋曜廷發電子郵件,表示僅允許11/14-17的產前假外,其餘時間須正常到班。
11/03
投訴人到婦產科開立醫生證明,醫生建議在家休養。
11/06
投訴人休假畢上班,又請5天慰勞假,孫姓組長口頭允許。
11/10
同事致電提醒補醫生證明,投訴人致電詢問孫姓組長及宋曜廷相關事宜,未料晚上收到宋發文,表示明年不再續聘。
11/15
宋曜廷告訴所有人,不續聘投訴人。
11/16
投訴人生產後休產假。
資料來源:投訴人、師大心理輔導系教授宋曜廷

蘋果日報  96 02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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