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2007.01.27 04:32 am
法扶會的幫忙,讓謝錦源相信天無絕人之路。
記者范榮達/攝影
48歲男子謝錦源前年4月開客運班車,遭人攔路打傷昏迷3天,卻被客運公司開除,他心中忿忿難平,曾數度割腕自殺,還好法律扶助基金會苗栗分會幫他爭到15萬元和解金,讓他看到一點希望,並釋懷做舊貨回收業,他說「法扶救我一命」!
94年4月9日上午6時許,謝錦源開客運車行經苗栗市區,他按喇叭引起2名行人不愉快,追到客運站襲擊謝錦源,謝頭部外傷、腦震盪、頸椎受傷,送醫開刀手術。
謝錦源說,公司給他公傷假33天,他在5月14日上班,5月30日下班後因頸椎外傷壓迫神經疼痛難耐,服藥後昏睡到6月2日才清醒,但遭公司以他連續3天曠職開除。
「我不服氣,心中有怨」,他向苗栗縣勞資關係協會申請勞資糾紛調解,希望恢復工作權,但公司不同意,94年9月調解沒有成立,勞資關係協會轉介他到法扶苗栗分會。
謝錦源覺得無故遭解雇,遭親友以異樣眼光看待他,求職到處碰壁,家中還有中風10多年癱瘓在床的父親需要照顧,人生已走到絕路,多次服安眠藥、割腕、燒炭自殺,還好鄰居發現屋子冒煙,報案救了他。
法扶苗栗分會適時協助,讓他重燃生機,謝錦源說,「法扶讓我看到社會還有正義,可以幫助像我這樣弱勢無助的人」,法扶請律師吳國源幫謝打官司,前年底雙方和解,公司付他15萬元。
謝錦源表示,錢雖不多,但對他意義重大,這1年多來宛如噩夢般,是法扶適時拉他一把,「我每次從法扶走出來,總是看到燦爛的陽光」,「我是法扶代言人,碰到別人有法律的困難,我也總是推介到法扶尋求幫忙」。
謝錦源後來找工作,與幾名原來是遊民的人從事舊貨回收,再怎麼辛苦他們都做,他表示,「法扶救我一命,天無絕人之路,我怎麼能輕言放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