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智華、楊芷茜/台北報導】 2007.01.27 04:32 am
台北市政府用以工代賑的人力去掃巷道和公園,這項制度只審資格不審能力,大安區錦安里里長黃志焜認為效果不彰,應該廢除,他最近兩次跟市長郝龍斌反映,希望市府正視問題。
社會局表示,53年開始實施的以工代賑方案,用意在協助弱勢者度過生活危機,具備社會救濟意涵。代賑工若工作表現不佳,民眾可向用工單位反映,由用工單位介入輔導。
黃志焜指出,不要小看鄰里公園和巷道清掃工作,不但影響市民生活環境,更是市容一環,對台北的國際化很重要,但不少代賑工並沒有好好掃地,大大影響市容。
根據他當里長4年多來的觀察,這些以工代賑的人力,10個人中只有3個人不錯,其中有1人很認真,然而摸魚的不在少數,最近該里公園還連續10多天沒有人掃,市府層層稽核,效力卻不彰。
黃志焜表示,有的代賑工腳不能蹲,確實不方便來掃馬路或公園,卻仍被派來;有的人則動機不強,亂做一通,缺乏監督機制,也對他們莫可奈何,這種制度根本就該廢除。
黃志焜建議,市府應該另編預算,徵求專門清掃的人力,且採一年一聘,還要有監督機制,這樣才會讓公園和巷道乾淨,讓市容煥然一新。
96年度北市有2580名代賑工,主要分為處理行政事務的「一般代賑工」,和從事清掃工作的「環保代賑工」。兩者每天至少工作4小時,日薪500元。
社會局表示,部分代賑工是身心障礙人士,身體機能稍有不便,因此偶爾會接到民眾反映,「換一個好用一點的工人啦」。
社會局專員杜慈容強調,以工代賑方案屬社會福利體系的一環。「只要他們有工作意願,社會就不應排斥,也不該從企業經營的角度把他們當作替代人力,不好用就換人」。
不過社會局也承認,本來是「短期性救助」的以工代賑方案,因缺乏退場機制,只要符合資格就可年年申請,導致部分代賑工已經做了十多年,還無法跳脫弱勢者的角色,未來社會局將致力修法,解決此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