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金足/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年編列低收入戶的生活補助費用達1億3千多萬元,但今年依內政部新資格審查,遭議員抨擊全市2400多戶,高達一半低收入戶被刷下,以高門檻拒絕補助弱勢,政府推動「大溫暖」計畫,簡直是讓低收入戶的冬天提早來臨。
市府社會局表示,從去年社會局即要求審查低收入的條件,要將單親家庭有直系親屬者,財產和收入列入,造成部份單親家庭在審核時被排除,但否認如議員所言有一半的低收戶遭駁回,強調沒被列入低收入戶者,仍有各種救濟管道。
議員楊正中昨天炮轟社會局以高標準資格,拒低收入戶於補助門外,還爆料,內政部打電話要求地方政府降低補助的低收入戶數據,意在美化台灣窮困待援家庭的戶數,讓低收入戶頓失依靠。
台中市130萬人口,計有2400多戶低收入戶,社會局表示,第一款低收入戶每月可獲7100元補助,老人再加上6000元,計1萬3100元補助;第二款每戶獲4000元補助,15歲以下的每名小孩獲1800元補助;第三款每人獲1800元補助,另有三年節計7500元補助及學費減免、房租補助等福利。
社會局:增限制福利未縮水
社會局指出,台中市條件不如外縣市嚴苛,福利佳,還造成其他縣市低收入戶轉移陣地遷戶籍來台中市,而且因內政部新修正版的資格,針對單親家庭直系親屬設限,去年未執行,台中市今年的資格審查才會增加限制。
但議員邱素貞、李中指責社會局門檻太高,台灣人對嫁出去的女兒很少資助,但社會局卻對離婚的單親媽媽,循線查出她的媽媽還有房子和存款,認為即不符合低收入戶條件,讓很多低收入戶失去經濟奧援。
社會局強調,沒有接到內政部要求降低低收入戶的電話指示,對生計困難的低收入戶,會以個案處理,或尋求高風險或特殊際遇等補助方式,表示現在只針對女兒直系親屬調查,還未擴及女婿,台中市一年編列低收入戶的生活補助費用高達1億3千多萬元,福利沒有縮水。
2006.12.08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