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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專屬法令保護 派遣人力勞保自己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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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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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6.11.27 02:21 am 
 
勞退新制上路一年多以來,企業人事結構出現不少改變。人力銀行調查,今年來至10月為止,派遣工作機會成長61%,根據勞委會統計,目前國內就有13萬名派遣勞工。

不過由於沒有專屬法令保護,派遣員工的退休保障,包括勞保、勞退,都得靠自己把關。

去年勞退新制實施後,部分國內企業開始調整人員雇用策略,人力銀行業者的調查指出,24.9%的廠商選擇調整員工薪資,16.9%選擇外包工作,13.4%選擇使用派遣,其中以外商企業使用派遣人力比率最高,達20%。

根據104人力銀行統計,今年總體派遣工作機會成長逾六成,求職者大幅成長近1.5倍。其中相較去年成長最快的派遣工作機會,以業務類成長188%幅度最大,另外一般白領知識密集性工作也有不小成長,如財務會計類、資訊類,派遣工作數量分別成長了165%和154%。

派遣人力成長,相關法令卻跟不上。勞委會之前在經續會中提出有意研訂「派遣勞工保護法」,明確規範派遣事業單位、使用單位和勞工三方權利義務,相關法令仍呈凍結狀態。目前能保障派遣勞工權利者,僅有勞基法。

雖然派遣人力仍受勞基法保障,但過去就曾發生派遣公司老闆落跑,積欠薪水,或為了節省成本,沒有幫勞工投保勞、健保,甚至以購買團體保險欺騙派遣勞工,聲稱有團保就可獲得理賠等勞資糾紛。有些派遣人力公司屬「一次仲介」,即幫勞工找到使用單位後只收取一次佣金,所以也不會替勞工提撥6%退休金。

勞委會指出,由於派遣業為適用勞基法的人力供應業,雇主不但需替員工投保勞、健保,也須依工資6%提繳勞退金。

為避免自身權益受損,求職者在應徵時可以和派遣公司先簽訂派遣契約。

簽約時除了注意派遣的工作地點、時間、期間和服務內容外,也要搞清楚薪資如何發放,和發生職災時公司如何處理等。更重要的是注意契約是否註明在薪資外另外支付退休金,並由派遣公司支付勞、健保費。

【2006/11/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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