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嘉雯/桃園報導
吊籃女童父親陳先生,經過桃竹苗就業服務中心的協助,15日順利錄取桃園縣八德市宏宇電子公司貨車司機工作,月薪約3萬元,不過陳先生說,其實底薪只有1萬8,需要每天加班到12個小時才可能達到3萬元,休假也要找人代班,因此他不想去。
陳姓司機說,他最想做的工作是當聯結車司機,他有職業駕照,就業中心幫他找到工作他很感謝,但他說,這份新工作,每個月需工作24天,休假不固定、還要找人代班,對於固定時間才能見到被安置的女童,陳先生認為很不妥當。
陳姓司機說,不是他非高薪不做,而是做了「只是打平」,他自己還要挨餓,但如果不做,就需要社會資源來援助,但他也對社會單位很失望,表示「口頭關心,實際上沒有」。
他說,光是申請低收入戶,社會局就要求他必須出示失業證明及他母親的所得證明,陳姓司機說,這兩項他都拿不出來,「感覺被刁難」。
現在的他,已經婉拒電子公司貨車司機工作,陳姓司機說,如果可以找到超過3萬6千元以上的工作,他才會去,這樣對他自己以及小孩,才有保障。
2006.11.16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