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內幕/文官良心提醒制度運作衡平性 政務官無視
2018-05-31 14:38聯合晚報 記者
陳洛薇/台北報導
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十多名台大學生今提起訴願,請教育部撤銷原處分、聘管中閔為台大校長。 聯合報系資料照
為了「拔管」,教育部在4月10日、4月25日兩度舉行跨部會諮詢小組會議,知情人士透露,在釐清管中閔赴陸講學、兼台哥大獨董程序是否違法的過程中,教育部文官曾提醒學校制度和法律規定的衡平性,並考量對其他現職校長的衝擊,但未獲政務官採納。
教育部長吳茂昆請辭下台,新教長人選遲未公布,外界推測,潘文忠、吳茂昆的前車之鑑,恐無人願意接任。
教育部文官提醒
恐衝擊陽明等其他現職校長,應考慮制度運作衡平性
根據媒體已披露4月25日跨部會諮詢小組會議內容,教育部法制處文官在會中提醒,管中閔在台大非正式同意與台灣大產學合作後,「先擔任獨立董事,再補完程序」的做法,台大大概七成到九成的案例都是這麼處理,這是法律的規定跟學校執行的制度規範。
知情人士證實,會議中,該文官強調,管中閔任職台灣大產生的「違法」爭議,是學校制度運作造成的?還是當事人刻意違反、而必須對當事人採取更嚴格標準?除了純法律的分析外,還必須考慮到制度運作的衡平性問題。
教育部法制處文官在會中提醒,管案可能引發的後續效應,還要考量是否會影響到其他人,例如陽明大學的校長遴選案。法制處文官認為,若因為台大是龍頭就採取相對嚴格的標準,要求高尚的品德,但「不具高尚品德的問題」,馬上就會衝擊其他現職的校長;其他學校召集人和候選人彼此間有獨董、董事的關係,過程中也是沒有揭露。
吳茂昆促快定案
要法務部想一下,退回管案台大會不會來挑戰適法性?
但知情人士轉述,文官提出專業意見後,吳茂昆還是要求趕快討論後定案,並且要法務部「回去再幫我想一下」,如果將全案退回,台大不服,「會不會回來挑戰我們的適法性?」
移民署文官提醒
教部要求提供管入出境資料,很難判斷公益大於私益
知情人士也透露,4月25日第二次會議,移民署文官提醒,依個資法及法務部函示,需要法律明文規定,在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且在符合比例原則、係唯一最小侵害方式的情形下,才可以提供管中閔的入出境資料,而教育部來函索取資料的文義不是那麼清楚,「很難判斷公益大於私益」。
如果移民署為難,那建議是否列入紀錄…
但此番話遭與會的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質疑,「上次開會大家都講得很清楚,現在卻說教育部發函不清楚,那今天來開會做什麼?」
蔡碧仲並反問移民署文官,「這件事情是攸關台大校長遴選案,已經耽擱那麼久 ,此事對於國家、社會公益的影響,難道不夠重大?如果移民署為難,那建議是否列入紀錄,我們就現有的資料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