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空汙 空汙費加徵 估每年多收15億元
2018-01-30 16:45聯合報 記者
董俞佳╱即時報導
抗空汙,環保署將加徵空汙費,估每年多收15億元。圖/本報資料照片
開徵20餘年的空氣汙染防制費,遭學者、環團批評「越徵空氣越糟」。環保署今天提出「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草案」。根據該草案,固定汙染源空汙費徵收細目不再限於硫氧、氮氧化物,將擴大把懸浮微粒、細懸浮微粒、戴奧辛、鉛、鎘等重金屬都納入,預計每年可加收15億元。
除了空汙費收費費率相關草案之外,環保署今天也公布鍋爐管制標準、鍋爐補助辦法等共3項草案。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鴻德表示,草案今起預告,後續辦理研商會、公聽會,最快7月1日公告實施。若以細懸浮微粒為例,至少有8千家事業體受影響,其中以台電、中鋼、台泥為大戶。
空汙費自1995年開徵,除了徵收工廠等固定排放源外,也隨油徵收,空汙基金收入平均1年約70億元,目前基金約有600多億元。
不過,現行對於造成健康危害的懸浮微粒、細懸浮微粒、戴奧辛等重金屬都未徵收;彰化縣去年還反映,轄內固定汙染源每季空汙費不到1千元,呼籲中央應檢討。
草案中指出,考量總懸浮微粒對呼吸系統、心血管疾病等皆有影響,基於維護國民健康及改善空氣品質前提擬擴大徵收營建工程以外之固定汙染源排放管道、堆置場和接駁點等所排放的粒狀汙染物空汙費,如該總懸浮微粒中再含有鉛再含有鉛、鎘、汞、砷、六價鉻及戴奧辛等,再進行加徵 ,期望藉由經濟管制手段,減少懸浮微粒排放。
草案中訂定,工廠製程季排放量總懸浮微粒(懸浮微粒加細懸浮微粒)超過10公噸者,屬第一級適用場所,在春夏空氣較好時節時,位於一、三級防制區內每公斤收費46元,二級防制區內38元;空氣較差的秋冬費率一、三級防制區內55元,二級防制區內46元。
第二級適用場所是季排放量在1公噸至10公噸,春夏時在一、三級防制區內每公斤收費38元,二級防制區32元;秋冬費率一、三級防制區內46元,二級防制區38元。第三級適用場所是季排放量在0.10公噸至1公噸,不管位在幾級防制區,全年都是每季固定收450元。
相關費率計算方式比環保署去年對外公布的還多2到11元,蔡鴻德表示,這個費率是環保署經過再計算,比照美國相關標準,最後擬訂。
此外,這次也在草案中明訂首收戴奧辛排放費用,凡一季排放超過0.02公克,每一公克毒性當量收3萬6千元、每季小於0.02公克則是收3千6百元,等於有排放就要收費,估計影響100家事業體。至於鉛、鎘、汞、砷、六價鉻等5種重金屬,凡排放1公斤收360元。
環保署表示,希望透過費率強迫業者加強防治減少排放,就不用繳這麼多錢,逼業者減少排放。不過,若以排放戴奧辛較大宗的中鋼來說,草案若通過上路實施,每年只要多繳20萬元,外界仍質疑太少,對業者恐怕不具效果。蔡鴻德表示,這已經是全世界最嚴的標準,美國的加州只有收約600多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