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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基礎建設 4年砸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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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基礎建設 4年砸兆元

2017-03-01 02:24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專題報導

行政院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其中又以軌道建設最多、預算最高,圖為桃園鐵路。 ...
行政院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其中又以軌道建設最多、預算最高,圖為桃園鐵路。 本報資料照片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被視為林全內閣今年最重要政策,計畫涵蓋軌道、綠能、水環境、數位及城鄉五大面向,結合蔡英文總統在競選期間提出的五加二產業政策,計畫最快在本月中旬拍板,預計投入四年一兆經費(特別預算加上年度預算),將是民進黨政府拚經濟的重頭戲。

對於外界質疑,擴大公共建設不過是把以前沒做完的建設,重新從抽屜拿出來,甚至有人還說,過去十幾年來,政府提出四、五次擴大內需方案,提案的人都是同一批人或同一種思維,何來前瞻之有?

官員表示,「項目或許一樣,作法可以不同」。法規不斷修訂,招標方式也從過去最低標改為最有利標,評選方式及成員也不同,以前只要是新闢道路列入計畫,現在會以改善品質及先處理瓶頸路段為優先,又或是綠能、數位建設,會把產業發展的要素放入,不會只是蓋硬體,投入的預算會有產值出來。

行政院未來將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及編列特別預算方式來進行,政院初步決定,與五加二產業有關的部分,將編列在年度預算中,若有硬體建設需要配合,則移至特別預算;以往編列在年度預算的計畫,若是擴大規模,例如軌道建設及水利建設,恐排擠到其他預算項目,或是新增計畫項目,將編列在特別預算中;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案可望在三月底同時送立法院。

政院日前要求部會,提出「四年可執行或具成效」的計畫項目,林全也曾指示,能提早做或可集中做的,就先做,作為計畫優先列入的標準。

由於原先計畫僅有軌道、水環境、綠能及數位,後來考量地方的需求,在二月新增城鄉發展建設,並分為亮點建設及十大幸福工程,前者由地方政府提案,中央依區位、設施點及成熟度來評選,後者是部會設定十個面向,由縣市政府提案爭取。

前瞻計畫,錢花在哪? 資料來源/各縣市政府 圖/聯合報提供
前瞻計畫,錢花在哪? 資料來源/各縣市政府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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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重量級人士:大法官拒前瞻釋憲 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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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重量級人士:大法官拒前瞻釋憲 違憲

2018-05-06 00:35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台北報導

大法官會議駁回前瞻釋憲引發爭議。圖為去年5月,公民權團結組織齊聚司法院抗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哪條法令規定立委投票才能提釋憲

大法官會議以立委未參與投票不符提案資格駁回在野黨的前瞻計畫釋憲案,熟悉立法院議事的藍營重量級人士昨天直言,大法官會議駁回理由是有爭議的,他質疑,「哪一條法律規定立委釋憲的要件?哪一條法令規定立委不參與表決就不能夠成為釋憲提案人?」大法官會議駁回前瞻釋憲,形同完全抹煞立委的提案權及議事規範的選擇權。

他並反問,大法官憑什麼可以限制立委不去參與表決投票就不符合釋憲提案的要件?到底是依據什麼法?就算立委在議案表決時投下同意票,之後也可以提復議案,「大法官會議以沒有參與表決的理由駁回釋憲案才是違憲、違法」。

造成立院多數黨可剝奪其他立委的提案

這位人士指出,大法官駁回釋憲案,等於剝奪立委針對爭議議案的提案權,然而也造成立法院院會主席或多數黨可以剝奪其他立委的提案、討論及表決權,「有什麼法規定可以如此?」

他進一步表示,大法官如果以聲請人數未達總額三分之一門檻的規定來駁回釋憲案,一方面是對少數立委提案權的限制,另一方面,這樣的駁回理由是否就等於是一種多數暴力,也意涵只要是立院多數就可以逕自做任何處理,這樣的駁回理由,「難道不是侵犯了立法院議事規範的選擇權?」

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昨天並未評論此事,不過去年十月卅一日他在立院總質詢時,曾以長達廿一頁的講稿質詢卅分鐘,呼籲前瞻釋憲案應儘速有結果。

他當時指出,前瞻預算案在前行政院長林全未進行報告詢答下,未依往例先經朝野協商程序,就以表決送交委員會審查,「當然有違法之虞」。且當時在野黨提出散會動議,執政黨以多數議決不再處理,為了護航前瞻,還以「一事不二議」混淆立法院議事規則「一事不再議」的意涵。

王金平曾評論:任何政黨都不應違背正當法律程序

他提醒,任何政黨都不應便宜行事,違背正當法律程序,曲解議事規則,這些有違憲之虞的不當行為,已經造成立法院監督功能的傷害,影響全民福祉。基於維護我國民主憲政秩序,大法官應回應釋憲聲請,釐清爭議。

對這些爭議,國親兩黨及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等卅八人,因此在去年九月向司法院提出釋憲案,並請大法官做違憲解釋前准予急速處分,凍結已通過的前瞻預算。不過在大法官會議駁回釋憲案後,這些違憲爭議也無從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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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拒前瞻釋憲 國民黨團:有人背後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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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拒前瞻釋憲 國民黨團:有人背後主導

2018-05-06 00:35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陳熙文/台北報導

大法官拒前瞻釋憲,對立委的職權行使,可能影響深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司法院長許宗力以大法官會議主席身分主持的大法官會議,以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未參與投票,駁回在野立委提出的前瞻釋憲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天點名有人在背後主導,以程序問題駁回釋憲案的結論更是無視三十八位提案立委背後所代表的廣大民意,實是台灣民主和司法的悲哀。

親民黨團:不投票也是種立場表達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李鴻鈞表示,立委不投票或未出席院會二、三讀表決,也是一種立場的表達或抗議,大法官會議以此為理由不受理釋憲案的邏輯有問題,況且大法官會議也沒有去問當事人為什麼不出席或不投票的原因和真正意向就片面做出認定,限縮立委行使職權的範圍,這已涉及司法權干涉立法權,是很嚴肅的課題。

由於大法官不受理後,在野黨已無任何救濟的途徑,國民黨團痛批,民進黨喊再多的司法改革,也沒有人會相信;時代力量雖沒有支持聲請釋憲,但也認為大法官的裁定,對於立委行使職權有實質審查的意味,擔心未來會窄化立委行使職權的範圍。

國民黨智庫法制組召集人何展旭指出,超過三分之一立委提出釋憲,大法官會議就算持不同見解,也應受理等進入釋憲實質討論後再做出反對的正式解釋,光明正大做出釋憲文,形成正式的解釋慣例。

國民黨:拆了民主法治最後防線

何展旭質疑,但此次大法官會議在程序和形式上就將前瞻釋憲案駁回,形同只針對前瞻「個案處理」,這難免讓人認為是針對國民黨而來,大法官會議的作法,形同將自己身為民主法治的最後一道防線給「拆了」。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疑大法官是故意找碴,故意讓使不成案;他說,大法官會議難道不知道,立委參加表決,不投票、棄權和投反對票,都是對預算案的一種立場表態嗎?大法官會議以不投票就認定立委沒有連署釋憲的權利,「這是開什麼玩笑、實在非常誇張」。

時代力量:擔心窄化立委職權範圍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則表示,時代力量當時對立法院長蘇嘉全處理議事的「一事不二議」說法也有意見,大法官這樣裁定,對於立委行使職權的認定恐怕太侷限了,也有實質審查的意味,未來恐會窄化立委行使職權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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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前瞻計畫釋憲 大法官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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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前瞻計畫釋憲 大法官不受理!

2018-05-04 15:58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立法院院會去年8月31日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案,審議程序引發違憲爭議。國民黨、親民黨立法院黨團及無黨團結聯盟立委高金素梅等38位立委完成連署,聲請大法官釋憲,但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立委提出的釋憲聲請書,除請求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違憲解釋,且在作成解釋之日起1個月內,重新舉行前瞻計畫預算案審查會議的解釋,同時請求大法官在作出違憲解釋前,先准予急速處分,立即行文通知行政院,應於正式解釋文作成前即刻凍結、停止前瞻計畫預算執行,不得為撥款、招標、締約等一切執行行為。

立委認為,立法院院會主席蘇嘉全與民進黨立委曲解濫用一事不二議原則,剝奪憲法第63條規定賦予立委針對預算案的提案、討論及表決權。院會主席未經任何黨團協商討論,或取得黨團同意,逕自決定前瞻計畫預算案的審查順序依通案、歲出第1款至14款、融資財源調度、主決議順序進行審查,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及院長中立原則,或院會主席違法宣告不再處理權宜、秩序問題及散會動議,也違反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2條第2項及26條第2項規定。

立法院去年7月5日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行政院11日通過預算案,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去8月31日三讀通過預算,再經總統於9月13日公布。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3款所定「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其人數之計算,依大審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應「以每會期實際報到人數為準」。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和預算議決通過時均為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的臨時會,該會期立法委員實際報到人數為113人,已報到立法委員中的1人已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7條第1項規定停止職權,參酌職權行使法「前項立法委員總額,以每會期實際報到人數為計算標準。但會期中辭職、去職或亡故者,應減除之。」規定,停職立委應予減除,所以議決時的立委現有總額應為112人,是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3款所定「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應為38人。

大法官認為,有關前瞻預算部分,已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形式上相當於法律。立法院議決通過相關法律案或預算案時,如有三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行使職權並投票反對,且確信多數立法委員表決通過的法律案或預算案有違憲疑義,依少數保護的意旨,得依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釋憲。

大法官指出,聲請人中的1位委員在前瞻條例的二讀及三讀程序,都請假未出席,未參與任何表決。立法院表決通過條例的二讀程序,關於法案名稱及其中7條條文是經協商通過或院會無異議通過,另8條條文則經院會表決通過。除第5條的反對者有39人外,其餘條文的反對者至多為36人。在三讀程序中,投票反對者則為聲請人中的29人。

不論是以條例二讀或三讀程序的表決結果計,當時曾投票反對者均不足38人,與聲請釋憲要件不符。而聲請人又指條例第5條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部分,也只是抽象主張條例違憲,未具體敘明如何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有牴觸憲法的疑義,與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3款聲請要件不合。

大法官認為,各國國會的議事規範,除成文規則外,還包括各種不成文例規,於適用之際,且得依決議予以變通,而由作此主張的議員或其所屬政黨自行負擔政治上之責任。本件聲請憲法不受理,聲請人有關暫時處分的聲請也沒有依據。

國民黨立法委員蔣萬安、林為洲、曾銘宗等人去年向司法院遞出釋憲聲請書,但大法官今決議不受理。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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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一事不二議瑕疵 學者批綠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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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一事不二議瑕疵 學者批綠本末倒置

2017-10-16 18:44台灣醒報 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

前瞻預算審查案引起朝野極度對立,民進黨棄立法院議事規則不用,反引用內政部會議規範,讓學者忍不住批頻本末倒置。(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針對前瞻預算審查時引用內政部會議規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16日在公聽會辯稱,「國民黨不尊重院長協調,才迫使執政黨一翻兩瞪眼。」國民黨立委蔣乃辛則批評,「院長不中立棄用立法院議事規則,如何說服在野黨?」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謝政諭也說,「民進黨有點本末倒置,立院應暫拋政黨成見,立法補足漏洞,如救濟方法等。」

內政部書面資料明確指出,立法院應先適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等相關法規。由於在野黨已提前瞻釋憲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有否違法違憲,待大法官釋憲結果再來面對。」

前瞻預算審查惹議

立法院在8月底進行臨時會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第一期預算案」,期間雖經多日朝野協商,但最終破局,立法院長蘇嘉全決引用內政部會議規範「先提案先審查」、「一事不二議」來抵擋國民黨所提的「萬件預算刪減案」,力求在31日前敲定執行前瞻預算,事後在野三黨都對此表達不滿,國民黨、親民黨更共同提出程序釋憲案,立法院也在16日舉行「立法院議事規則相關適用疑義之檢討」公聽會。

「立院議事規則必須保障少數黨發言權、議事順利進行,及遵守院長協商爭議的結果。」尤美女在公聽會上表示,前瞻預算的議事過程只能以「荒腔走板」形容,在國民黨以汽笛、麵粉、水球等手段強烈杯葛下,讓其他的在野黨連發言的機會都沒有,在委員會中只好「強渡關山」,且國民黨已跨越有爭議遵守院長協商調解的紅線,是民主制度崩壞的主因,最後導致一翻兩瞪眼投票解決。

蘇院長未保持中立?

蔣乃辛則批評,「國民黨在協商中提出許多意見,但協商破裂的主因是院長不中立,堅持引用內政部會議規範,要如何說服在野黨接受?」他指出,蘇院長完全棄立法院議事規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不顧,甚至還曲解內政部會議規範「表決以旨趣最遠優先」,院長自己不檢討,立法院怎麼會有和諧?

「民進黨放著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不用,反而引用內政部會議規則,有點本末倒置、不對頭。」謝政諭說,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盡一切力量協商」的原則,在這1年多來已被遺忘,甚至直到現在朝野立委意見仍南轅北轍,完全沒檢討自己的不是。他期盼,「立法院能藉此暫拋政黨立場,立法將議事規則不足的部分補全,如救濟方法等。」

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教授劉兆隆也說,在民意多數決的前提下,少數黨用大量提案、冗長發言迫使多數黨協商的目標,都是議事的技術性問題,也是各政黨需負的政治責任,最終還是要回歸民意考驗,看選民能否接受。

應優先適用立院法規

內政部書面資料指出,內政部的會議規範是提供給社會民眾與團體組織參考的依據,不具備強制力,也非法規,「立法院召開相關會議應先適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等相關法規,若都沒有規定才需討論是否引用內政部的會議規範。」

對此,柯建銘則說,前瞻預算案會以「先提案先審查」、「一事不二議」的方式處理,是為了讓議事能順利進行,「是不得已的措施」,有否違法違憲,「靜候大法官釋字結果,屆時大家再來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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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 /民主的內涵 統治者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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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 /民主的內涵 統治者說了算?

2017-10-17 01:20聯合報 本報記者黃國樑

為了前瞻預算,立法院八月底的臨時會,對於國民黨祭出的上萬件提案,以一個並不存在的所謂「一事不二議」的議事規則,不需花費任何折衝的力氣,就將連篇累牘的提案,瞬間化為灰燼;不僅剝奪在野黨的議政權利,更讓民主淪為一只權力者的花瓶。

事隔多時,昨天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邀請朝野與法學人士論辯,民進黨總召柯建銘不諱言,這是「非常態」作法。

「非常態」的說法是否十分耳熟?當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進行戒嚴,亦是一種「非常態」,「非常態」的這個「非」字,沒有什麼高深解釋,民主的常態,卻以不正常的手段、規則加以操弄。民進黨的前身黨外曾經為反抗這個「非常態」的憲法臨時條款,前仆後繼,赴湯蹈火,如今卻竟由這個自稱民主的踵繼者,任意對國會的議事規則,宣稱可以採取「非常態」作法。

「一事不二議」是對整個議案而言,整個前瞻預算若是經朝野討論表決,達成一個合法的決議後,即不能再議;在國會多數的民進黨,竟然發明一個議案審議過程中,只要執政黨已議,在野黨提案即可不再議的獨斷規則,那不是直接閹割了在野黨議政的憲政權利?

動員戡亂至少在當年兩岸隔海軍事對峙時期,拿出國家安全作為一頂冠冕的帽子;但前瞻預算只不過是一個平凡的特別預算案,只為在野者使用了「費力把事拖」的議事技術,竟由國會議長恣意宣告一條毫無立據可言的「非常態」規則。當「常態」或「非常態」由統治者自行決定,民主的內涵,豈不也能任由統治者定義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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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坦承前瞻預算三讀非常態 藍委:應暫停預算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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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坦承前瞻預算三讀非常態 藍委:應暫停預算動支

2017-10-17 11:40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即時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非常態前瞻 人民該硬吞?」記者會,黨團指出,司法法制委員會昨開公聽會質疑臨時會民進黨採「一事不二議」處理方式,剝奪在野黨提案權,會後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承認當時是「非常態」作法,國民黨團認為非常態就是有違法之嫌,應該暫停前瞻預算的動支。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吳志揚、蔣萬安與司法委員會召委王育敏批評民進黨「前倨後恭」、「先硬後軟」,既然坦承「非常態」,就是有違法之嫌,難道就要國人把舉債來的上千億納稅錢硬吞下去?蔡政府若是負責任、誠心檢討,就應暫停前瞻預算的動支。

吳志揚表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僅處理民進黨的刪減、凍結案,其他黨的提案就列入公報不再處理,嚴重剝奪其他委員提案職權,國、親兩黨針對「一事不二議」已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應積極作為。如今柯建銘坦承當初的審議「非常態」,執政黨就該那出更大的誠意虛心反省,而不是現在為了要審總預算,才放軟對在野黨示好。

王育敏批評,既然柯建銘也認為是非常態作法,那非常態是不是違法?蔡政府與民進團不需為此道歉嗎?以一個不存在的所謂「一事不二議」的議事規則,輕易就把在野黨的提案瞬間化為灰燼,把在野黨當花瓶的傲慢心態讓人難以苟同。豈是現在一句「非常態」、「不要變成心常態」,就可輕易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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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提前瞻計畫釋憲 司法院流程這樣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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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提前瞻計畫釋憲 司法院流程這樣跑

2017-09-25 12:07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國民黨總召林德福(左二)和立委林為洲(左一)、王惠美(中)、蔣萬安(右二)、曾銘宗(右一)等人上午到司法院聲請釋憲。記者王宏舜/翻攝
針對立法院通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的「議事重大瑕疵」質疑,國民黨、親民黨立院黨團聯手聲請釋憲,早上10點半國民黨總召林德福和立委蔣萬安、林為洲、曾銘宗等到司法院位在高等法院的收發室遞出聲請狀。司法院表示,將會儘快分案。但等著釋憲的案件繁多,大法官將會依案件重要、難易順序處理。

依據釋憲聲請程序規定,大法官書記處收受民眾聲請書後,會先對聲請書的格式作初步審查,若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8條規定的聲請書,立即分案,送請承辦大法官審查。

承辦大法官審查認為合於同法第5條規定要件的聲請案,還要經過出席大法官過半數以上同意,才會被受理,循序列入議程等待實體審理,這類案件日後即有可能被作成解釋。承辦大法官審查結果認為不合法定聲請要件的聲請案,在經過全體大法官議決應不受理後,司法院即會將不予受理的結果連同理由函知聲請人。

實務上,在承辦大法官收到案子後,會有3人小組先行「預審」,決定是否受理。

國、親共同提出的釋憲聲請文指出,本件聲請釋憲目的在於立法院7月13日至8月31日審查並通過「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討論、表決過程中剝奪在野黨立委依憲法第63條保障的提案與議決預算之憲法權限。他們也認為預算審議過程同時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決議具有重大瑕疵並足以影響合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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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連署前瞻釋憲 促綠別搞一言堂多數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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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連署前瞻釋憲 促綠別搞一言堂多數暴力

2017-09-25 12:45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即時報導

親民黨、國民黨及無黨籍立委今共同連署,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前瞻預算釋憲聲請。親民黨立院黨團表示,台灣經過三次政黨輪替,民主價值不容抹煞,不論哪一個政黨執政,均應遵守民主的遊戲規則,尊重多元政治的發展,而非搞一言堂式的多數暴力。親民黨團是站在保障少數黨提案權的角度,決定參與這次的釋憲連署。

親民黨團表示,依據憲法第63條之規定,立法院職權中明定有預算權,此預算權是每一位委員都享有的權力,而非多數黨所獨有。即使最後需要以多數表決方式通過議案,也必須讓少數黨有提案進入表決的權力。每一位立委都是人民透過選舉產生,背後代表著部分國民主權,而利用違法的議事程序(非正當法律程序),來侵害部分立委的預算權,實則是侵害到國民主權,此應為憲法上所不允許。

親民黨團提到,部分人士以「國會自律」來解釋這次前瞻預算審查過程的爭議,實際上,若只是單純牽涉到「議事規則」或是「會議規範」,或可用「國會自律」來規避。但是,前瞻預算二、三讀過程中「未朗讀」全部預算提案,明顯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九條第二項。再者,在主決議提案的處理上,又違反預算法第五十二條,明顯侵犯到立委的預算監督、審查權力。此部分親民黨團在研商釋憲聲請內容的過程中,也特別請律師團強化加以說明。

親民黨團進一步表示,過去大法官會議曾針對國民大會修憲程序上的瑕疵,認為當修憲機關「議事行為」牴觸規定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時,其通過的條文自然就無效。目前我國唯一修憲發動機關就是在立法院,若立法院議事程序可容許公然違法,並以「國會自律」避免大法官會議介入,無異是違背了所有憲政民主國家,最基本的國民主權、保障民權及權力分立制衡等憲法基本原則。

親民黨團認為,任何的法律案或預算案,朝野各黨均應秉持充分溝通,理性討論的態度進行審理,即使有個別黨團採用案海戰術等議事杯葛手段,身為國會多數的執政黨,也不能以限縮立委提案權的方式來反擊。否則今天說因為一萬案審不完,可以用違法程序二、三讀,改天亦可說一百個案子審不完,也用違法程序二、三讀,此議事例一旦成立,國會恐永無少數黨發聲的餘地。

親民黨團強調,任何民主國家,利用議事程序來讓在野黨無法實質監督政府預算,其實是崩壞民主代議制度、踐踏民主法治的行為。過去民進黨藉同一套議事規則與程序,從少數黨變成如今的多數黨,現怎能因自己成為多數黨,就想要改變遊戲規則,這難道不是專制獨裁的心態嗎?

親民黨團認為,既然在國會中已經得不到程序正義,唯有藉由第三方,也就是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來平息爭議,透過尋求憲法上的解釋,才能讓社會各界信服。親民黨團也呼籲執政黨團能夠回想當初在野時期對民主價值的堅持,不應繼續以錯誤的議事程序來限縮少數黨的問政空間,應該多多尊重台灣多元民主,讓各方的意見都能在國會中表達出來,才是台灣民主發展的正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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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親今送前瞻釋憲文 請求停止前瞻預算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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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親今送前瞻釋憲文 請求停止前瞻預算執行

2017-09-25 12:29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即時報導

國民黨團上午舉行「前瞻釋憲守護民主」記者會。圖/國民黨團提供
針對立法院通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的「議事重大瑕疵」質疑,國民黨、親民黨立院黨團及立委高金素梅聯手聲請釋憲,經過「釋憲小組」與律師兩周的密集研議,國民黨團總召林德福率領黨團幹部前往高等法院刑事庭,正式遞交釋憲聲請文。

在野釋憲聲請書首先請求司法院大法官在作違憲解釋前先准予「急速處分」,應於正式解釋文作成前即刻凍結、停止前瞻計畫預算之執行,並不得為撥款、招標、締約等一切執行行為。

其釋憲聲請之主要理由,首先是針對立法院院會主席蘇嘉全院長及執政黨立委曲解並濫用一事二議原則,全然剝奪憲法第63條規定賦予立法委員針對預算案之提案、討論及表決權;再者,對於前瞻計畫預算案通過之重大違憲瑕疵,如院會主席未經任何黨團協商討論或取得黨團同意,逕自決定本件前瞻計畫預算案之審查順序依通案、歲出第1款至14款、融資財源調度、主決議之順序進行審查,明顯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及院長中立原則或院會主席違法宣告不再處理權宜、秩序問題及散會動議,亦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及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2條第2項及26條第2項規定。

參與釋憲立委認為,參照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文及現任司法院許宗力院長之見解,在野黨認為立法院院會主席蘇嘉全院長及執政黨立委在本次前瞻計畫預算審議過程未遵守議程程序並曲解、濫用一事二議原則等行為,已達重大明顯瑕疵程度,並已逾越國會自律範疇,司法院大法官應介入審查。

林德福、書記長林為洲與副書記長蔣萬安、曾銘宗、王惠美今舉行「前瞻釋憲守護民主」記者會。林德福代表全體藍委感謝親民黨團立委與無黨聯盟高金素梅委員的共同聯署,讓在野黨的聲請釋憲得以跨過門檻。

林為洲表示,不論未來釋憲結果如何,都已展現在野捍衛民主法治的堅持,對於守護國會尊嚴而言,這是重大的歷史時刻,他呼籲大法官們秉持超然、客觀立場,審慎議處此一釋憲聲請案。

委託律師葛百鈴指出,本件聲請釋憲目的在於立法院106年7月13日至8月31日審查並通過「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討論、表決過程中剝奪在野黨立委依憲法第63條保障的提案與議決預算之憲法權限。此外,預算審議過程也同時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等規定,而具有重大瑕疵並足以影響其合憲性。

葛百鈴表示,聲請文同時請求大法官在作出本件是否違憲解釋前,先准予急速處分,立即行文通知行政院應於正式解釋文作成前即刻凍結、停止「前瞻計畫預算」的執行,並不得為撥款、招標、締約等一切執行行為。

出席記者會國民黨立委則一致表示,在野黨提出本件釋憲聲請的理由,主要是維護台灣好不容易得來的民主價值,譴責蘇嘉全及執政黨立委曲解並濫用「一事不二議」原則,全然剝奪憲法賦予立法委員針對預算案的提案、討論及表決權;執政黨阻絕封殺在野黨所代表的民意基礎,讓國會形同一言堂,儼然破壞民主憲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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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釋憲 國親定稿主打一事不二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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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釋憲 國親定稿主打一事不二議

2017-09-21 14:04聯合晚報 記者周志豪陳熙文/台北報導

立院八月底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首期預算案,程序引發違憲爭議,在野黨聯合籌組釋憲小組共提釋憲案併急速處分,今早釋憲文定稿。釋憲本文將主打立法院長蘇嘉全主持前瞻預算審議時,以「一事不二議」方式,不處理國民黨團刪減、凍結預算提案,剝奪立委提案權,造成國會監督失能,違反民主原則。

對於在野立委國親兩黨將提前瞻預算爭議釋憲案,民進黨團幹事長劉櫂豪表示,對在野黨表示尊重,但也重申民進黨從來沒有要強度關山。他指出,前瞻預算有經過協商表決,花很久的時間,如果民進黨是想用硬的,怎麼會有4天協商,花3天3夜表決。

據了解,國、親在野共提的前瞻釋憲案由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與無黨立委高金素梅領銜。釋憲本文內容除將主打蘇嘉全以「一事不二議」方式,「不討論、不表決、不宣讀」國民黨團刪減、凍結預算提案,剝奪憲法賦予的立委提案權,造成國會監督失能,也違反尊重少數的民主原則。此外,民進黨團以多數決方式,將國民黨團所提具法律拘束力的刪減預算主決議文,以包裹表決改為無拘束力的建請案,扭曲立委意旨;民進黨團還以多數決凍結在野立委提出的散會動議與擱置動議,也是多數暴力展現。

對民進黨團主張多數決決議議事結果是「國會自主」,釋憲文中則強調,「國會自主」必須合憲、合法,不能違反憲政規範的分權制衡、監督原則,其中不可侵犯的項目就包含立委法律案與預算案的提案與審議權,民進黨團主張強詞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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