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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基礎建設 4年砸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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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基礎建設 4年砸兆元

2017-03-01 02:24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專題報導

行政院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其中又以軌道建設最多、預算最高,圖為桃園鐵路。 ...
行政院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其中又以軌道建設最多、預算最高,圖為桃園鐵路。 本報資料照片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被視為林全內閣今年最重要政策,計畫涵蓋軌道、綠能、水環境、數位及城鄉五大面向,結合蔡英文總統在競選期間提出的五加二產業政策,計畫最快在本月中旬拍板,預計投入四年一兆經費(特別預算加上年度預算),將是民進黨政府拚經濟的重頭戲。

對於外界質疑,擴大公共建設不過是把以前沒做完的建設,重新從抽屜拿出來,甚至有人還說,過去十幾年來,政府提出四、五次擴大內需方案,提案的人都是同一批人或同一種思維,何來前瞻之有?

官員表示,「項目或許一樣,作法可以不同」。法規不斷修訂,招標方式也從過去最低標改為最有利標,評選方式及成員也不同,以前只要是新闢道路列入計畫,現在會以改善品質及先處理瓶頸路段為優先,又或是綠能、數位建設,會把產業發展的要素放入,不會只是蓋硬體,投入的預算會有產值出來。

行政院未來將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及編列特別預算方式來進行,政院初步決定,與五加二產業有關的部分,將編列在年度預算中,若有硬體建設需要配合,則移至特別預算;以往編列在年度預算的計畫,若是擴大規模,例如軌道建設及水利建設,恐排擠到其他預算項目,或是新增計畫項目,將編列在特別預算中;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案可望在三月底同時送立法院。

政院日前要求部會,提出「四年可執行或具成效」的計畫項目,林全也曾指示,能提早做或可集中做的,就先做,作為計畫優先列入的標準。

由於原先計畫僅有軌道、水環境、綠能及數位,後來考量地方的需求,在二月新增城鄉發展建設,並分為亮點建設及十大幸福工程,前者由地方政府提案,中央依區位、設施點及成熟度來評選,後者是部會設定十個面向,由縣市政府提案爭取。

前瞻計畫,錢花在哪? 資料來源/各縣市政府 圖/聯合報提供
前瞻計畫,錢花在哪? 資料來源/各縣市政府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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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釋憲二度闖關 綠黨團:不應為反對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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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釋憲二度闖關 綠黨團:不應為反對而反對

2018-07-03 13:29中央社 台北3日電

國、親兩黨立委不滿提出「前瞻基礎建設條例」釋憲案遭駁回,上週重新送出釋憲聲請書。 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曾學仁攝影
國、親立委提出「前瞻基礎建設條例」釋憲案遭駁回,上週重新送出釋憲聲請書。民進黨黨團副幹事長吳思瑤對此表示尊重,她也指出,前瞻計畫有利台灣,國民黨不應為反對而反對。

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等民國106年9月25日共同提出釋憲案,聲請人包括立委林為洲、李鴻鈞、高金素梅等38人,認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及預算案審查程序有重大瑕疵,聲請大法官解釋並請求急速處分。但大法官會議認為,兩案議決過程反對人數都未達立法委員總額的1/3,不符聲請要件,於107年5月4日決議不受理。

國民黨團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國、親等立委上週委任律師重新送出釋憲聲請書,二度聲請前瞻釋憲;國民黨團總召林德福表示,希望大法官本於維護憲政的中立精神,重審此案。

林德福表示,司法院大法官以聲請人中,有一人未參與預算案審議為由,認為未行使職權,但事實上立法權的本質在於意見交流及形成,立委僅需得以充分表達其所代表民意,即屬職權之行使。高金素梅並未到場,此情形實與在場「棄權」的意思相同,明顯表達不支持議案的意見。

林德福說,大法官所持不受理的意見,顯然未顧及立委職權行使重在意思表達、形成,而大法官卻囿於意見表達的形式,實在令人難以苟同。

國民黨團表示,二度提出前瞻釋憲聲請,期盼大法官拿出憲法高度受理本案,捍衛民主憲政運作的價值。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副幹事長吳思瑤告訴中央社記者,尊重在野黨團發動釋憲,也尊重大法官後續的處理;但她也說,前瞻計畫對台灣整體發展絕對是正向的,各國也在啟動擴大基礎設施的建設,因此不是只有台灣,國民黨不應為了政治利益,為反對而反對。

立法委員聲請釋憲門檻,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規定,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1/3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編輯:楊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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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基礎建設拚蓋軌道運具 現有建設64%工程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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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基礎建設拚蓋軌道運具 現有建設64%工程延宕

2018-06-23 13:15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即時報導

圖為台中捷運綠線。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政府力推前瞻基礎建設,近半經費將投入興建軌道運具。但立院預算中心近日調查發現,交通部2016年止推動的28項軌道運具交通建設,高達18項興建計畫遭修正,甚至暫停,形同64.29%工程延宕,已成財政黑洞。

交通部2016年規畫辦理的28項軌道運具興建工程,其中14項屬台鐵建設計畫、14項屬捷運建設計畫。而台鐵建設計畫中的14項工程,除有1項計畫已暫停執行,也有7項計畫辦理修正,計畫修正與暫停比率高達57.14%。

而計畫修正2次以上的台鐵建設計畫的3項工程,多以展延計畫期程為主。立院預算中心舉例,像是「高雄-屏東潮州」鐵路捷運化興建計畫的3次修正均是因為辦理工程期程展延,但也讓原訂2010年6月完成的工程,至少工期大幅延宕長達7年餘。

至於捷運建設計畫中的14項工程,更有10項已辦理工程計畫修正,計畫修正率高達71.43%。其中有6項工程更是已經變更計畫2次以上,且多是同時展延工期與調高計畫總經費。

立院預算中心點名,像是台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工程2004年11月就核定,原規畫總經費287.35億元,預計2011年完工。但經2次計畫修正後,工期展延至2022年,總工程經費也大幅調高為593.37億元,擴增306.02億元,預算成長1.06倍。

預算中心也發現,14項捷運興建計畫中高達6項預算執行率未達七成,除桃園捷運綠線、台北捷運三鶯線屬新興計畫,台中捷運烏日文新北屯線、機場捷運延伸至中壢火車站、高雄環狀輕軌均至少連3年執行率偏低,北捷信義東延段執行率更僅1成5。

預算中心表示,軌道建設計畫獲預算執行率欠佳,主要原因多為建設用地取得引發民眾抗爭、工程發包延遲、承包商執行能力不足與修正路線所致,交通部應改善對相關軌道建設計畫規畫與工程執行控管,才能讓這些重大交通建設能如期如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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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拒前瞻釋憲 朝野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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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拒前瞻釋憲 朝野激戰

2018-05-07 23:41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卅八位在野黨立委認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與預算違憲,聲請釋憲大法官以立委高金素梅沒有參與投票、未行使職權為由,認定她無聲請資格,決定不受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開會,國民黨立委質疑,大法官分不清退席抗議和投反對票,不食人間煙火;民進黨立委則認為,投票前應具體反對,才能聲請釋憲。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審查司法院主管相關法案,不過,大法官不受理立委提出的前瞻條例釋憲案,成為朝野爭論焦點。國民黨立委不斷詢問列席的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大法官此舉是否得當?呂太郎表示,無權建議大法官該怎麼做。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昨天在立法院備詢時,就日前大法官會議以聲請要件不足,予以駁回立委提出「前瞻基礎建設條例」釋憲案表示,根據目前大法官相關解釋,並沒有說已經不受理的案件,不能再提釋憲。 記者黃義書/攝影

呂太郎:沒規定不受理案不能再聲請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詢問,如果大法官有認知錯誤,會不會重新再受理;呂太郎指出,沒規定大法官不受理的案件不能再聲請。

林德福說,高金素梅是「請假」,卻被大法官以「技術問題」剔除掉聲請權利,迴避表決也是立委行使職權的「積極行為」,何況,司法院也未調查高金的狀況。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說,「不出席、退席」比出席但投反對票還要堅定,這是立法實務,包括過去民進黨、時代力量審查法案要表決時,也曾退席,大法官卻「完全沒接地氣」,顏色隨政黨變來變去。

國民黨許毓仁質疑,不受理決議與憲法保障少數精神相違背,技術性卡關,以後在野黨哭救無門,法律更不能服務政治。

民進黨立委則是看法迥異,認為立委投票前,應有具體反對才能聲請釋憲,若都沒有,怎麼能事後主張自己反對議案。像立委段宜康就說,退席抗議代表不行使職權,沒人知道當事人的意思。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政權移轉後,國民黨淪為少數,不認帳的全都說違憲,包括前瞻、年金改革、不當黨產條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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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大法官們 別把自己做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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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大法官們 別把自己做小了

2018-05-08 13:59聯合晚報 本報記者何祥裕

日前立委針對前瞻條例聲請釋憲,遭大法官會議駁回,理由以立委高金素梅未參與表決屬「未行使職權立委」,因此不能納入連署人數,再以連署人數不足為由駁回,但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並未針對連署人的政治立場、議事活動作出限制,大法官會議用這種「幼稚園」程度的手法,駁回釋憲聲請,未免把大法官給做小了。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換句話說,這項規定只訂出最低標,只要三分之一以上立委連署聲請即可,並不過問這些立委的議事活動,當然包括有無投票等。

根據民國83年大法官第342號釋憲案解釋文,「法律案經立法院移送總統公布者,曾否踐行其議事應遵循之程序,除明顯牴觸憲法者外,乃其內部事項,屬於議會依自律原則應自行認定之範圍,並非釋憲機關審查之對象。」該文明確宣示,議事活動屬於內部事項,並非釋憲機關審查的對象。

但現在,大法官會議卻將立法委員議事活動,納入是否符合連署資格,明顯已經抵觸上述解釋文,過去司法院長許宗力擔任大法官時,曾在協同意見書上表達,「歷來大法官審查立委聲請釋憲的適法性,只論人數是否足夠,不過問連署者在立法時表決的贊成與反對」;如今卻昨是今非,豈不怪哉!

法律若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釋憲則為這道防線出現缺口的唯一救濟管道,過去美國黑人爭取平權,若要論人數來拚輸贏,恐怕現在黑人都還不能與白人一起搭公車;大法官釋憲要看的是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法律或命令有無牴觸憲法、人民、團體等是否遭受不法侵害等,現在卻以拙劣的技術性問題駁回釋憲,實難杜悠悠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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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釋憲遭卡 藍委斥大法官「顏色隨政黨變來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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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釋憲遭卡 藍委斥大法官「顏色隨政黨變來變去」

2018-05-07 10:32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大法官上周五決議不受理藍委聲請的前瞻條文與預算案違憲聲請,引發軒然大波,立法院上午召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預計討論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司法院主管預算凍結項目、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而頭號發言的吳志揚就對不受理釋憲砲聲隆隆,林德福更批評大法官「政治操作」。

立委吳志揚詢問,主張陪審團的團體5月3日拜訪許宗力,院長卻態度輕佻地說「國民法官讓我很exciting」,令人難以置信。而立委聲請釋憲,卻被以未達1/3門檻而遭不受理,他懷疑許與之前的大法官603、632號見解「言詞不一致」。吳說,不出席、退席比出席案反對票還要堅定,這是立法的實務,包括民進黨、時代力量都曾對議案以退席方式表達強烈抗議,但大法官們卻「完全沒接地氣」,大法官顏色隨政黨變來變去。

立委林德福說,司法院稱不受理的理由字斟句酌,難道字斟句酌就不會有錯誤?如果大法官有認知錯誤,大法官會不會再受理?高金素梅當天是請假,卻被大法官以「技術問題」剔除掉聲請權利。林說,如果立委躺在病床上,這時候她仍不能聲請釋憲嗎?迴避表決也是立委行使職權的「積極行為」,但司法院有去調查過高金素梅的狀況嗎?

林說,這個不受理案,等於剝奪所有在野黨的聲請釋憲空間,但大法官卻沒明察秋毫而直接駁回,他不希望有「恐龍大法官」存在。

呂太郎,大法官若覺得有必要,會開言詞辯論,這部分屬大法官的職權。呂也表示,許宗力昨天也以個人身分澄清,許說明在釋字603號、632號解釋所提出的協同意見以來所持一貫見解,與本件大法官決議的見解並無不同。

林德福說,搞了7個月,卻是和「卡管案」異曲同工,技術幕僚應該讓大法官知道現在的社會氛圍,大法官有錯就應認錯,而且還必須有除錯的機制。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委員則認為,投票前應有具體的反對才能聲請釋憲,若都沒有,怎麼能事後來主張自己反對議案而聲請釋憲。立委李俊俋也認為大審法規定「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才能聲請,藍委卻搞不清楚狀況,不需要聽他們胡謅。

藍委對前瞻建設條文與預算案聲請釋憲,大法官決議不受理,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列席,立委吳志揚、林德福砲聲隆隆。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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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遭駁回 高金批大法官玩弄憲法 沒辜負蔡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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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遭駁回 高金批大法官玩弄憲法 沒辜負蔡英文

2018-05-07 09:48聯合報 記者徐偉真╱即時報導

司法院長許宗力。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瞻釋憲被駁回,無黨團結聯盟立委高金素梅今天表示,大法官會議駁回釋憲案,理由是她沒有積極參與立法院院會表決,她認為大法官的主觀認知已經無限擴大,多數大法官果然沒有辜負蔡英文總統的提名任命,任意玩弄憲法。

立法院去年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案,在野立委認為違憲,國民黨、親民黨立院黨團及無黨團結聯盟等38位立委連署,聲請釋憲與急速(暫時)處分。大法官會議破天荒首創逐一清點聲請立委有無出席表決方式,以聲請人之一的高金素梅未參與表決,剔除後不符聲請釋憲資格,昨天決議不受理此案

高金素梅表示,她反對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前瞻計畫預算,並認為此種方式編列預算有違憲之嫌,既已認為是違憲編列預算,就沒有參與前瞻預算表決的道理,她認為她的不出席是認定前瞻違憲的最積極態度表現,大法官會議卻以此認定她不夠積極,因而駁回釋憲聲請案,「大法官的主觀認知已無限擴大」。

高金素梅表示,多數的大法官們果然沒有辜負蔡英文總統的提名任命,秉持執政者的意志,任意玩弄憲法。大法官會議已成為獨裁者腳下的附庸;「前瞻計畫」果真就像她所預言,是「民主與獨裁的界限」,而大法官會議駁回釋憲案,已坐實了獨裁政權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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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司法院許院長 可對得起當年的許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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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司法院許院長 可對得起當年的許大法官?

2018-05-05 13:41聯合報 主筆室

三十八名在野黨立委聲請前瞻建設特別預算釋憲案,被大法官賞了好大一碗閉門羹不說,還把責任推給立委高金素梅,說她從未投票表態,因此不符「須三分之一以上『行使職權』立委」規定。問此已然違憲、毫無憲政高度的理由,不禁想請問司法院長許宗力,你可對得起當年的許宗力大法官?

前瞻條例立法過程爭議不斷,執政黨夾人數優勢步數盡出,就連政黨輪替後罕為公開發言的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都忍不住在立院總質詢時跳出來批評前瞻條例與黨產條例便宜行事、有違憲之虞,因而兩案釋憲不僅有急迫性,對憲政能否長治久安更具重大意義,更呼籲大法官「盡速處理,不應置之不理」。

大法官會議的釋憲見解,對於解決國政重要紛爭以及緩解藍綠政治惡鬥,實具有重要的積極功能與意義。但如今在蔡英文總統所提名的司法院長許宗力領導下的司法院,顯然絲毫不以此憲政高度為意,前曕釋憲案拖了數月不說,竟還以立委高金素梅未參與表決即非行使職權,以及曾投票支持立委不得再居少數立委地位聲請解釋、否則違反保護少數立法意旨的枝節理由不受理,擺明了就是要讓在野黨哭訴無門。

殊不知,在十餘年前作出的釋字第六0三號解釋即曾遇類似釋憲門檻問題,當時大法官們不僅認為已過連署門檻,並述明理由指三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行使其法律制定之權限時,如認經多數立法委員審查通過、總統公布生效之法律有違憲疑義;或三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行使其法律修正之權限時,認現行有效法律有違憲疑義而修法未果,聲請司法院大法官為法律是否違憲之解釋者,應認為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

當時,許宗力、曾有田兩大法官還共同提出協同意見書補強論證及解釋指出,歷來大法官都只計算立委連署人數是否過三分之一門檻,並不過問投贊成或反對票;但衡酌我國釋憲門檻的立法意旨係基於少數保護精神,並非如同德國一般是為穩定憲政秩序,因此認為雖原則上以投反對票或至少未投贊成票立委為限,但原投贊成票立委也非完全禁止連署釋憲,只要符合另提修正案卻修法未果的條件即可。

既然連態度改變立委都有條件允可其再提釋憲,遑論因認定法案違憲或政治角力因素因而未投票的立委。豈不見過往在野黨遇重大法案表決,面對執政黨人數絕對優勢時,不也常以集體缺席拒投方式表達政治態度?如今許院長領導下的司法院竟然自我造法擴權,逕自解釋為此舉即是「未行使職權」,也難怪高金素梅會痛批「欲加之罪、主觀認知無限擴大」了。

十餘年前的許宗力大法官不愧為憲法守護者,擲地有聲地提出關於立委連署門檻的法理見解,釐清之餘也不忘適度保障在野黨、少數立委制衡監督行政權的功能;相較於今日許宗力領導下的司法院幾乎封死未來至少兩年在野黨立委聲請釋憲之路,除了「許宗力院長不如許宗力大法官」,還有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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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前瞻釋憲 司法院:決議字斟句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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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前瞻釋憲 司法院:決議字斟句酌

2018-05-06 00:35聯合報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明不受理前瞻釋憲。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針對大法官會議不受理立委就前瞻基礎建設條例與預算提出的釋憲聲請案理由引發外界質疑,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大法官會議對於每次決議都是字斟句酌,每位大法官行使職權都非常獨立,不會受外界影響,所有意見都已在決議文表達。

至於此次以立委未參與投票、即認定未行使職權而決定不受理的見解,是否牴觸過往大法官解釋的見解及大法官案件審理法的立法精神,相關官員則不願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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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宗力遭起底 釋憲案昨是今非 當時這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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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宗力遭起底 釋憲案昨是今非 當時這樣說的...

2018-05-06 00:02聯合報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大法官以立委未投票決議不受理釋憲案,司法院長許宗力遭質疑見解前後不一 。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蘇永欽:行使職權 不是像小學生點名

大法官會議前天針對聲請前瞻基礎建設條例釋憲的立委之一未參與投票,連署人數因此不足而從程序上不受理此一釋憲案,前大法官蘇永欽直言,立委「行使職權」不是像小學生點名,以沒參與表決就被剔除,不僅牴觸過去大法官解釋的見解,更是開倒車的見解。

蘇永欽指出,司法院大法官案件審理法讓立委有聲請釋憲權,是參考德國法制,這制度本來就是在保護少數,且在法律可能違憲情況下,讓代表民意的國會議員有權可聲請釋憲,不用等人民打官司輸了再來亡羊補牢。

他表示,過去大法官會議也曾多次就立委聲請人數是否符合有過多次辯論,以大法官釋字三四二號解釋為例,在解釋理由中便引用美、日、德等國的聯邦最高法院及憲法法院見解,認為有關議事進行及紀律等事項,均屬議會自律之範圍,不應由司法介入審查。

大法官以立委未投票決議不受理釋憲案,前大法官蘇永欽質疑開倒車。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蘇永欽指出,德國聯邦國會當初審武器法時,國會議員總數雖有六百多人,但到場表決只有數十名議員,有人因此認為違憲而提告。德國憲法法院認為議員審查法案等,主要以黨團意見為主,事先若未經黨團協商,也不會通過。憲法法院指出,法律在審議過程中曾經不同黨派之議員參與協商,提付表決時又無基本爭議,表決時,不論出席人數如何,對決議效力不生影響。

蘇永欽直言,將立委未出席投票認定成沒有行使職權,是不對的,立委行使職權不是像小學生點名,大法官對立委行使職權不能作這種限縮解釋。

董翔飛:過去從來沒有過這樣的見解

前大法官董翔飛也表示,過去大法官解釋從來沒有過這樣的見解。他雖不願多作評論,但強調大法官身為司法人,應有司法人基本修養,不應受任何政黨壓力影響,司法人要秉專業,任何案子應把人民權益掛記在心。

在關於戶籍法增訂身分證應否按捺指紋的大法官釋字六○三號解釋過程中,當時為此案聲請釋憲的蔡英文、賴清德等立委們與當時行政部門就大法官應不應受理、是否屬於立委職權等問題,在言詞辯論庭上就有諸多辯論,大法官們討論時,也有諸多辯論。

司法院長許宗力被拿出當初他任大法官時寫的協同意見書,遭質疑見解前後不一 。 記者陳柏亨/翻攝

當時有立委在戶籍法修法表決時投贊成票,事後又連署聲請釋憲,有大法官質疑前後立場不一、應予以剔除;當時的大法官許宗力與曾有田大法官合寫的協同意見書中直指:「本院大法官歷來審查立法委員釋憲聲請之適法性,都 只計算連署人數是否超過立法委員總額之三分之一,至於參與連署者投贊成票或反對票,並不過問」。

相較之下,如今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前天以大法官會議主席身分主持的大法官會議,決定以立委高金素梅未參與投票即予剔除、從程序上不受理的新見解,是否確實理解國會自律、國會生態,都引起法界不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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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前瞻釋憲 法界:大法官恐不符過往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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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前瞻釋憲 法界:大法官恐不符過往見解

2018-05-06 00:35聯合報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司法院長許宗力(中)。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法官會議前天以立委未參與投票認定未行使職權,剔除聲請釋憲資格,有法界人士指出,審視大法官案件審理法立法精神及過去大法官釋憲結果,此一見解與立法精神與過往大法官見解是否相符恐有爭議。

法界人士指出,現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是由原「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修法而來,當年第五條第一項增訂第三款「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聲請釋憲。依立法院法制、司法委員會於八十二年一月七日函送立法院院會審查報告的立法說明,增訂該款的立法理由,是「為保障少數黨立法委員之釋憲聲請權」。

相關資料顯示,此修法由當時立法委員陳水扁提出,並引述德國、奧地利憲法一再強調應保障少數黨國會議員的抽象法規違憲審查釋憲聲請權,使少數黨能間接地制衡多數黨,以建立正常且合理的憲政秩序。

法界人士並指出,過去還有人主張以黨團作為聲請釋憲的資格,以保障少數黨的釋憲聲請權,如果大法官在初步決定是否受理的程序審查時,還要逐一審查每位立委是否出席投票、表決時是贊成、反對還是棄權,包括棄權退席、因交通等變故未趕上投票等狀況,若都不算行使職權,將更限縮立委聲請釋憲權。

大法官釋字六○三號解釋曾指出,三分之一以上立委行使其法律制定權限時,如認經多數立法委員審查通過 、總統公布生效之法律有違憲疑義;或三分之一以上立委行使其法律修正權限時,認現行有效法律有違憲疑義而修法未果 ,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者,都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中立委得聲請釋憲規定。

此外,大法官釋字三四二號解釋理由指出,立法院於審議法律案過程中,曾否踐行其議事規範所定程序乃其內部事項,除牴觸憲法者外,屬於議會依自律原則應自行認定範圍,非釋憲機關審查之對象。

該號解釋並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八九○年裁判認為:法案經國會兩院議長署名送請總統批准並交付國務卿者,即應認定法案已經國會通過,無須審酌國會兩院議事錄及有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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