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60歲起支方案 立院初審保留
2017-05-08 18:42聯合報 記者
馮靖惠╱即時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經表決,比照公務人員,教職人員退休金標準採計在職最後15年平均俸額。
另,朝野皆同意,所得替代率計算基準為「本俸乘以2」,但最低保障的樓地板條款,因朝野無共識而保留送協商。針對外界關注的中小學教師60歲起支方案,也是保留。
現行的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採計基準,均採在職最後一個月的俸額。年改會版本採計最後15年的平均俸額,司委會三日在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時,民進黨團經表決通過,採計在職最後15年平均俸額。
今天在處理相關條文時,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蔣乃辛等人紛紛表達異議。王育敏表示,勞工最後未必會改成15年,這條應該保留協商。教育部長潘文忠則表示,希望公、教人員規範盡量一致。召委段宜康也說,相較於教育人員,公務員採行15年均俸相對比較不利,既然公務員都採15年,教育人員也應比照。
由於對條文沒共識,國民黨立委要求表決,民進黨與時代力量以人數優勢,以贊成11票對反對5票,通過行政院版草案。教職員退休金採計標準,採計在職最後15年平均俸額。
至於所得替代率計算基準,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提案,認為所得替代率的計算應排除公保年金,且家有親屬符合聘用外籍看護標準者,樓地板應加高1/4。包括陳學聖、王育敏等國民黨立委紛紛支持柯志恩的看法。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反對指出,家有親屬符合聘用外籍看護標準者,就該回到公共醫療體系處理,不應隨意調高樓地板標準;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則表示,退休金是支應當事人,而非包含家屬。
最後朝野通過,依照行政院版本將所得替代率基準以「本俸乘以2」計算,但最低保障的樓地板部份,政院版為3萬2160元,但朝野無共識,因此先保留協商。
針對外界關注的中小學教師60歲起支方案,也是先保留協商。 全教總昨天也召開記者會表示,中小學教師60歲起支方案,不符家長期待,嚴重阻礙師資新陳代謝,他們堅決反對,建議國會朝野黨團考慮其職業屬性,中小學教育人員宜改為85(年資+年齡)制。
立委蔣乃辛表示,教師跟公務員最大的不同就在年齡,如果一位老師60歲還在教幼兒園或小學,體力能跟上嗎?很多家長也都不想讓孩子上高齡老師的班級。立委陳怡潔也說,延後教師退休年齡,將出現隔代教學,對教育品質不利。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高中以下教育人員從60歲作退休年紀,是考量到服務對象及課程活動等;此外,現階段進入教育工作者為29歲,從中小學平均教育服務30年,因此在60歲左右退休較為相對應,這部分也在立法院審議還可以進一步交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