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元:環評初審 限1年完成
2017-05-18 01:33聯合報 記者
董俞佳/台北報導
環保署長李應元宣示,環評初審未來以不超過1年為目標,就如林全院長所說「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企業跟環評不用再彼此「勾勾纏」。記者董俞佳/攝影
現行環評制度被批曠日廢時、不確定性高,環保署長李應元昨天宣示檢討修正環評制度,未來環評初審以不超過一年為目標,就如行政院長林全所說的「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企業跟環評不再彼此浪費過多時間「勾勾纏」。
林全一上任就點名改革環評制度,強調「如果一個投資計畫環評搞很久,企業就不敢來,環評應『明確、有效率』」。聯合報上月獨家報導蔡政府將全面檢討環評,改革重點包括加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都市計畫區的高樓和都更等免環評,並加速審查效率和政策環評等。
1年內完成環評初審時間表 圖/聯合報提供
李應元說,企業界常把環評跟缺電、缺水等視為台灣經濟發展的五大缺陷,「未來不會再缺」。他宣示環保署將啟動修正環評制度,未來要發揮實質篩選功能,又要提升審查效率。
過去環評初審最多曾達十次之多,光是初審就長達兩年之久;為了提高審查效率,未來將控制初審最多不超過三次。環保署昨天也首次明確提出初審控管目標時間表,包括第一次初審不超過六個月,若有第二次或第三次,加總起來不會超過十二個月,也就是將初審時間限縮為一年內完成。
環保署舉例,從開發單位繳費送審開始起算,兩個月內要完成組成專案小組,盤點審查意見、現勘,蒐集當地民眾疑慮,開發單位回覆意見,並且完成召開第一次初審會議,若初審有問題,開發單位於三個月內完成補正資料,審查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李應元表示,為了回應工商業,並依照林全指示,未來「該過就趕快過、不該過就趕快講不能過」,像是在海灘地區、敏感濕地開發,這一剛開始就不能准的,就會立即駁回。
但李應元昨也為環評平反。他說,外界認為環評審查效率不彰,大多是刻板印象,他舉去年五二○至今的環評案件為例,審查通過的比率高達八成七。
此外,初審時間也大多在半年內就完成。環保署昨整理新政府上任以來的案件與通過審查時間,李應元說,這樣看就會很清楚,一次初審平均三個月內完成、二次初審平均在半年內就完成,而且很多是開發單位的補件時間較長。
台灣環境工程技師公會擔心修法僅是表象止痛,日後恐又會衍生新困境,建議要從環評法整體架構著手,最好能打破原有架構,重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環評制度與執行方式。工商界則認為「這是好事」,盼政府「說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