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
2014.10.19 01:37 am
早已食難下嚥,惶惶如驚弓之鳥的台灣人民,又當頭受到重擊。這一次連受到愛戴60年,幾乎已與品質可靠畫上等號的南僑油脂製品,也在官府指稱混用工業用牛油的罪狀下,123項產品全部強制下架,消費者對台灣食品僅剩的一點信心也立時摧毀殆盡。當豬油市場一片狼藉,牛油市場跟著淪陷,椰子油、棕櫚核仁油亦難以倖免;則除了自榨豬油之外,難道真如食品業者所言,要自己養牛嗎?
衛福部食藥署的確從餿水油事件中汲取了教訓:在強冠、頂新被揭發之前,食藥署為求謹慎,隱忍了20餘日才公布相關訊息,被各界痛加撻伐,指其枉使無辜消費者多吃了20天餿水油。因而此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於抓到南僑公司以進口申報為工業用油的原料製作食品油時,不查明真相,更不給廠商任何辯解的機會,上午宣布進口工業用牛油、椰子油、棕櫚核仁油流向有疑慮,限中午12時提出正式官方說明文件,否則立即全面預防性下架。結果南僑於12時前補齊澳洲官方相關文件,食藥署仍不採信,亦不澄清,讓南僑公司焦慮無比,下游的食品業者及連鎖便利商店也遭受巨大衝擊。南僑老董事長陳飛龍甚至在媒體上公開以關廠、停業發誓未以工業用油摻入食用油中。看一位在台灣打拚一輩子,向來備受尊敬的老企業家,挺著白髮蒼蒼的身軀氣急敗壞地為視同生命的企業請命,真令人不勝唏噓。
不容諱言,南僑在此事件中確有過失。陳董事長固然輕描淡寫地說,是承辦人員「誤植」工業用油,澳洲政府也已來函證實,南僑近口的油品精煉後可供食用,但是一手稽查出錯誤文件的桃園縣則直指,兩年內發生30次,不可能是文件填寫失誤。實情可能是,企業內部人員為顧慮食品油查驗需耗時數日,而工業用油免驗過關可省去許多麻煩,因而便宜行事惹禍。即使屬實,這只是行政上的過失,依食安法可處罰3萬至300萬元,多次違規連續處以罰款3000萬元。南僑公司也承認有錯,也會立即改正。
60年商譽毀於一旦,並使下游數百家正當食品業者連帶蒙受巨大損失,全國消費者飽受驚駭、對整個食品業乃至全體企業以及整個政府失去信心,與巨額罰款相比,此二者何可同日而語?倘將無意間逮到並未違規肇事的無照駕駛當場斬首並罪及九族,恐怕都無法與此類比。
其實此事早在醞釀之中,在頂新事發之後,相關人員即對外透露還有兩個未爆彈;而桃園縣衛生局13日即會同衛福部取得數千筆資料比對進出口文件而發現其中有蹊蹺。從13日到15日突然對外公開宣布其進口工業用油流向有疑慮,期間尚有48小時的空間;如果一面抽驗南僑油品判定其品質是否合格,一面要求南僑提出有效的官方證明文件澄清其進口原料屬性,甚至主動要求駐外單位向出口國官方求證,都不致發生冒然傷損南僑商譽、株連數百正當廠商無辜受累的憾事。
政府歷經三波黑心油事件,官員的稽查能力,執法魄力備受質疑,先前衛福部長負責去職,在這次頂新事件甚至有聲音要求行政院長江宜樺下台負責。即使如此,中央到地方執法公務員也不能為挽回公信力而矯枉過正,凡事仍應以證據為執法依據,尤其牽涉到廣大消費者權益、企業商譽的重大事件,更應慎重查證周全。這次經過這一番折騰,如果最終確認,南僑生產的食用油品跟過去一樣安全可靠,下游的李鵠餅店、全家便利店以此生產的商品也沒有摻雜工業用油的疑慮,政府如何對這些知名品牌交待?南僑在消費者心目中的金字招牌難道絲毫無損?下游廠商被迫下架而蒙受的損失誰來承擔?政府的威信又一次受到挑戰,值此選戰白熱化的時刻,所造成的傷害又要如何彌補?矯枉難免會過正,但這樣的代價未免太慘重了。